近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2024年7月21日,廣西百色市下轄縣某村,11歲的A和9歲的B將鄰居家7個月大的嬰兒小黎抱至屋外後,致其死亡。
由於涉案的A和B均未滿12歲,未到追究刑責年齡,小黎的父母提起民事訴訟後,法院於2024年12月23日下達判決書。法院判定,A和B的監護人共應賠償905977元,扣除已賠償的10萬元,還餘805977元。

▲圖據圖蟲創意
11月7日,小黎的父親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A和B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A和B主要跟隨老人生活,兩人的家離黎先生家都很近。法院的通知信息顯示,A和B的父母沒有履行賠償,且由於名下都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的執行程序已終結。
據當地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案發前,A和B經常到黎先生家玩耍。2024年7月21日17時許,A和B來到黎先生家中,詢問了小黎的母親梁某後,便將小黎從卧室抱到家門口。
在黎先生家門口,A和B把小黎放到水泥地板上,將小黎打哭後,兩人又把小黎抱起來哄,將他送回屋內,小黎停止了哭鬧。但後續,A和B再次將小黎抱到家門口,在監控盲區兩人疑對小黎進行了暴力行為。
17時17分,兩人將小黎抱給小黎的母親梁某,隨即離開黎先生家。由於梁某重度耳聾,A和B施暴時沒有察覺異常。看到小黎喘不上氣、臉色青紫,梁某趕緊為小黎做人工呼吸、心肺復甦,打電話向家人求救。當天18時15分,小黎被送至縣醫院,最終搶救無效,於當天晚上死亡。
法醫鑒定認為,小黎「符合胸部受鈍性外力作用造成心臟破裂導致心臟壓塞死亡」。因A和B不滿12周歲,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年齡,當地公安機關未予立案。
事發後,小黎的母親梁某確診重度抑鬱。A和B的監護人分別賠償了5萬元。
小黎的父母隨後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審理認為,A和B的監護人各承擔50%的責任,二者共應賠償小黎的父母905977元。扣除已賠償的10萬元,還餘805977元。「我現在的訴求,就是希望他們(A和B的監護人)給我一個說法。」黎先生說。
另據新京報報道,黎先生表示A和B目前已正常上學,他希望能追究兩名施害者刑責。據黎先生介紹,他們和A家與B家均沒有矛盾,是鄰居,關係還挺好。報道稱,目前相關部門已介入處理,當地縣檢察院工作人員表示,黎先生可攜帶相關材料到檢察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