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劉曉月(化名)收到南京市鼓樓區檢察院不提起抗訴的答覆,心情複雜。
上月,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判決,她的前夫陳達(化名)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得知判決結果,劉曉月並不滿意,認為判得太輕。
2011年4月,劉曉月和陳達領證結婚。同年8月,陳升任南京市某單位辦公室副調研員。而讓劉曉月沒想到的是,此時陳並沒有和前妻錢某離婚,而是偽造公章,出具和錢某離婚的假證明。
謊言被拆穿後,陳達通過找單位領導幫忙勸和、寫保證書等方式「穩住」劉曉月,並以「凈身出戶」為代價和錢某離婚。
然而實際上,陳達和錢某「離婚不離家」,承諾的事情也沒有做到。失望的劉曉月決心要遠離陳。2017年10月,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判決陳劉的婚姻無效。經法院調解,陳許諾給付兒子撫養費和賠償劉曉月240萬元。
但後續陳幾乎沒有履行調解書的要求,至今劉曉月僅收到2萬多元。
劉曉月稱,她現在就希望陳達履行賠償並支付兒子的撫養費,並為他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1】奔波十三年,對方獲刑1年3個月
11月的江蘇陰雨連綿,劉曉月腰椎間盤突出,神經也受到影響,經常熬夜失眠。除了照顧兩個兒子,還有一件事她非常掛心:陳達的處理結果。
陳達是她的前夫,曾任南京市某單位辦公室副調研員。今年10月24日,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判決:陳達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陳達於1990年2月6日與錢某登記結婚。2011年4月1日陳達在未與錢某離婚的情況下和劉曉月在南京市鼓樓區民政局登記結婚。2012年9月11日,陳使用蓋有如皋市白蒲鎮民政所婚姻登記專用章的偽造證明,到南京市鼓樓區民政局申請補發了和錢某的離婚證。2014年9月30日陳和錢某經法院調解離婚。
得知判決結果,劉曉月並不滿意,以受害者的身份遞交了抗訴申請書。11月8日,她收到南京市鼓樓區檢察院不提起抗訴的答覆。
劉曉月稱,在庭審上,陳達以「民政局審查疏忽」為由為自己辯解脫罪。她很憤怒:「他至今不知悔改。」
多年來劉曉月為解決婚姻糾紛往返於家庭與法院,且需獨自撫養兩個孩子,還要為母親治病,開銷巨大。而她又長期無工作,生活來源主要依靠兩次抵押銀行借貸維持,經濟情況不堪重負。長年累月地追討,劉曉月感到筋疲力盡。
劉曉月告訴九派新聞記者,十三年來,她的維權之路「每走一步都要使出吃奶的力氣」,「近期跑南京的票累計都1萬多塊錢了」,她不知道這些年是怎麼熬過來的。
她感覺這些年陳所編造的騙局「像《聊齋》一樣」,令她感到憤怒又難以置信。事到如今,她過夠了這樣「刀尖上舔血」的日子。
除了重婚之外,她希望陳達拒執、偽造公章等罪行也受到相應的判罰;同時,作為孩子的生父,劉曉月希望陳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盡一個父親的責任」。
【2】謊言編織的婚姻
2009年,劉曉月三十歲出頭,經同鄉介紹認識了比她年長十歲的陳達。此前,劉曉月有過一段婚姻,因與前夫在創業方面的矛盾,她與其離婚並獨自撫養年幼的孩子。
劉曉月的父親很早就病逝,她覺得需要找個人過日子,希望家裡能溫馨一點,有個人與她一起孝順老人,照顧孩子。
初見陳達,他外貌普通,但相處過程中對孩子很關愛,對老人很孝敬。
「我大兒子膽小,在幼兒園不敢和別人玩,他給他買玩具,逗他開心。」劉曉月回憶。此外,老人來家裡時陳達也「衛生搞得很乾凈」,「餛飩包得跟外面餐館裡賣的一樣」,還陪老人聊天,關心照顧無微不至。
這些細節打動了劉曉月,兩人以結婚為目的交往,陳達信誓旦旦許諾會對劉曉月負責,要給她辦婚禮。2011年4月兩人領證,當時劉曉月已懷有三個月身孕。同年10月,劉曉月與陳的孩子出生。
結婚後,由於陳達工作在南京,而劉曉月在蘇州,陳大多是周末才來蘇州。劉曉月記得,這樣的「周末夫妻」也沒有維持太長時間,剛結婚的時候陳來得勤,後來「騙到手之後就不怎麼來了」。
劉曉月知道陳達此前也離過一次婚且有一子,據陳的說法,其前妻「不孕不育」,這個孩子是「抱養的」。而劉曉月不知道的是,她這次步入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是由謊言織造的。
陳達懷德聲稱與前妻錢某離婚,但「離婚證丟失了」,然後私刻公章開具虛假離婚證明。其與錢某所謂抱養的孩子亦是親生。
【3】法院判決陳劉婚姻無效
2012年春節,劉曉月在家照顧孩子時不慎摔倒扭傷,希望陳達回來照顧,但他屢屢推辭。而且那時候經常有人給家裡的座機打電話,打了又不說話,弄得家裡人心惶惶。
再加上劉曉月數次問陳要離婚證,但陳給不出來。那年春節,心態崩潰的劉曉月第一次實名舉報陳達重婚,被陳的領導遊說一番後她放棄了。
直到她之後無意中發現陳達有「如皋市白蒲鎮民政所婚姻登記專用章」,她對陳的信任感從此崩塌,她再次舉報陳。

陳達偽造的公章。圖/受訪者提供
2013年,陳達被開除黨籍。那份開除黨籍的決定詳細記載了陳重婚的事實。
文件顯示:為達到與劉曉月結婚的目的,陳達私刻了「如皋市白蒲鎮民政所婚姻登記專用章」,並製作一份紅字抬頭為「如皋市白蒲鎮民政所」的虛假證明,虛構其與錢某於2000年6月16日在白蒲鎮民政所辦理離婚手續等內容,並在虛假證明上加蓋了私刻的公章。2011年4月1日,陳憑上述假證明材料到南京市鼓樓區民政局辦理了與劉曉月的結婚手續,領取了結婚證。2012年9月11日,陳攜帶相關虛假證明材料,以「在白蒲鎮民政所辦理的離婚證遺失」為由,向鼓樓區民政局申請補領了與錢某的離婚證。事後,私刻的「如皋市白蒲鎮民政所婚姻登記專用章」被其銷毀。
被開除黨籍後,陳達又開始「賣慘」,不僅繼續找領導來幫忙勸和,甚至下跪道歉、寫保證書,年幼的孩子也哭著要爸爸。劉曉月說,那時她被巨大的衝擊包裹,完全沒了主意,「感覺自己是被推著走的,推一步走一步。」
從最終的結果來看,陳達「選擇」了和劉曉月好好過日子。現在醒悟過來的劉曉月憤憤道,當時不過是陳權衡利弊後的選擇:他先是哄騙劉曉月和他離婚,劉曉月提出安頓孩子的補償,陳不肯給,於是他轉頭和錢某商量「離婚」。
2014年9月30日,陳達以「凈身出戶」為代價,與錢某達成離婚協議。
劉曉月表示,對於陳「凈身出戶」一事,當時陳的領導、劉身邊的人都在勸,說陳還有一份工作在,他的工資都給你,你們之後好好生活。考慮到孩子還小,作為母親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劉曉月再一次聽勸。
但她的隱忍和妥協,並沒有得到一個好的結果。後續陳並沒有履行諾言,依舊時常找不到人。而且他和錢某還是有聯繫。不僅如此,陳還與一名鄒姓女子存在不正當關係。
在庭審上,陳和鄒辯稱雙方是「一夜情」。
今年10月份開庭再次見到陳的時候,劉直言:「我噁心得要命,我非常噁心自己,當初怎麼鬼迷住眼了,看上這樣一個人?」
【4】民事調解要求補償240萬元,僅支付2萬多元
不僅是感情上屢屢欺騙、沒有盡到做丈夫做父親的責任,陳達經濟上的麻煩也「轉移」到了劉曉月這邊。
劉曉月說,陳的工資根本不夠他養這個家那個家,他自稱在外面跑生意。
有時收了錢但事沒做成,催債電話就接連不斷打到劉曉月這裡。對婚姻徹底失望、不堪重負的劉曉月決定要離開陳。
2017年4月,劉曉月向南京市鼓樓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處與陳達的婚姻關係無效,並追究陳重婚的刑事責任。
陳達的律師在調解時稱,如果陳被定罪的話劉就拿不到賠償,讓她撤訴。劉曉月恨自己耳根子軟,當時又被說服了,撤回重婚罪的自訴。
2017年10月30日,鼓樓區法院作出了劉曉月與陳達婚姻無效的判決。同年11月7日,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陳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1萬元,並給付劉曉月經濟補償240萬元,2018年至2023年給付完畢,每年給付40萬元。
「陳達後來賺的錢都不過自己的手,從調解書下來到現在,我總共只拿到了2萬多塊錢。」劉曉月出具的多份執行裁定書均顯示,法院依職權對陳的財產進行了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
劉曉月曾於2018年到南京找陳達,陳躲著不見,反而是錢某和鄒某出面,彼此鬧得並不愉快。也是這時候,她發現陳已經辭職。
其提供的文件顯示,《關於同意陳辭去公職的批複》中提到:經研究,同意陳達辭去公職。簽發日期為2018年7月17日。
一個人供養兩個孩子……此後幾年,巨大的生存壓力讓劉曉月喘不過氣。她唯一在堅持做的,就是去相關部門反映。
2024年3月,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立案調查劉曉月被重婚案。

立案告知單。圖/九派新聞溫艷麗
2025年8月,陳達被提起公訴。10月24日,南京市鼓樓區法院作出判決:陳犯重婚罪,獲刑1年3個月。
從與陳達相識至今,劉曉月的人生已經被消耗了十六年之久,與陳的相處擊潰了她對人的信任,「我想著我真心待人,你至少不能傷害我對吧?」她問。曾經有很長的時間,劉曉月封閉了自我,她不敢去參加朋友和同學聚會,怕說起這些人家看不起她。後來,她通過畫畫的愛好撫平了一些怨恨,畫畫能讓她的大腦短暫平靜下來。
在劉曉月記錄的文件中,她寫道:2022年5月23日媽媽離世,含著眼淚逼自己堅強勇敢前行。
在劉曉月捉襟見肘的時候,媽媽賣掉了老宅幫襯她。自媽媽離去之後,劉曉月的依靠沒了。如今她咬牙撫養孩子,立志要拿到孩子的撫養費。
她盼著能早日與過去徹底了斷,迎接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