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2 11 月

歷時超3年,跨境網賭大佬佘智江將被引渡回中國

據報道,泰國總檢察長辦公室11月10日宣布,泰國上訴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在90天內將因涉嫌經營線上賭場被國際通緝、在泰國被捕的嫌疑人佘智江(又名佘倫凱)引渡回中國。泰國總檢察長稱,佘智江是龐大網路賭博集團的幕後主使,他的集團經營著239個活躍網站,流通資金超過2.775萬億元人民幣。

歷時超3年,跨境網賭大佬佘智江將被引渡回中國

▲佘智江 資料圖片

據中國青年報2022年8月報道,佘智江自2012年起開始在菲律賓開設面向中國人的私彩平台、網賭網站等,後被國內列為逃犯。2015年,佘智江擴大了其網路賭博業務,並在柬埔寨、緬甸和泰國建立了據點。2017年1月,佘智江獲得了柬埔寨公民身份,並搖身一變成社會地位光鮮的「佘倫凱」。此後,他更是借勢推出其一手打造的緬甸「水溝谷亞太新城經濟特區」項目。報道稱,從2019年起就有多家線下和線上賭場在亞太新城內運營。

據報道,緬甸政府曾在2020年6月成立了一個法庭,針對可能存在的非法賭博問題對亞太新城項目進行調查。另外,佘智江還參與了對緬甸KK詐騙園區的投資開發。

2021年5月,國際刑警組織對佘智江發布紅色通緝令。據當時媒體獲得的紅色通緝令文件顯示,佘智江被通緝與其在緬甸開設的線上賭場及相關園區項目有關。報道稱,在2018年1月至2021年2月期間,佘智江及其團伙通過設立多個網路賭博網站,招募賭徒33萬人,獲得的非法所得總額超過1.5億元人民幣。

2022年8月,佘智江在泰國被捕,之後被送往曼谷監獄中關押。據報道,2022年11月,泰國總檢察長辦公室向泰國刑事法院提交了將佘智江引渡回中國的申請。2023年5月,泰國一刑事法院裁定將佘智江引渡回中國受審。2023年10月,佘智江對裁決結果提出上訴,稱《引渡法》第19條和第21條違反泰國憲法。

2025年10月22日,泰國憲法法院一致裁定,《引渡法》第19條和第21條不違憲。此裁決為將佘智江引渡回中國的程序提供法律依據。在憲法法院作出裁決後,上訴法院維持原判決,並下令自判決生效之日起90天內將佘智江引渡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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