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聯邦法官裁定,紐約薩福克郡及其警長辦公室因非法拘留600多名移民,侵犯其憲法權利,需向受害者支付總計1.12億美元賠償。這些移民在2017年被拘押於薩福克郡監獄,其中許多人在繳納保釋金或案件結案後仍被繼續關押。
根據法庭文件,案件涉及674名移民,他們被指在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的「行政便利」下非法拘留。部分被捕者報告稱,執法人員在逮捕行動中甚至使用了催淚瓦斯。
「這項裁決帶來了遲來的問責,」代表原告的拉丁裔司法法律辯護基金會副總法律顧問何塞·佩雷斯(José
Pérez)表示,「陪審團證實了我們一直以來的立場——薩福克郡的行為嚴重侵犯了第十四修正案所保障的正當程序權利。」
案件最初由一名34歲的長島居民及一名來自瓜地馬拉的移民提出。訴狀稱,該男子在2017年於中央伊斯利普被捕後,薩福克郡警方就其移民身份進行了盤問。儘管其表弟已支付1000美元保釋金以保證其出庭移民法庭,但他從未獲釋,反而被先後轉移至曼哈頓瓦里克街拘留中心及新澤西卑爾根郡監獄。
法院認定,薩福克郡政府及其執法部門在未經正當程序的情況下拘留個人,構成對憲法權利的系統性侵犯。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這些非法拘留行為導致原告「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失去了自由、生活樂趣,並承受了精神痛苦、羞辱與經濟損失。」
該案被認為是近年來針對地方政府在移民執法中越權行為的最重大判決之一,或將為今後類似案件提供重要司法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