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5 11 月

陝西男子將妻子扔下土崖

在一段長達十年的婚姻里,陝西咸陽永壽縣的苗苗多次遭遇丈夫張某毆打。2024年12月24日,在離婚訴訟被駁回的第13天,苗苗再次被張某毆打而失去意識。誤以為妻子死亡,張某將苗苗從十幾米的土崖扔下,最終導致苗苗不幸離世。

近日,這起因丈夫家暴導致女孩最終失去生命的案件引發關注。11月13日,記者從受害者苗苗家屬處獲悉,張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檢方提起公訴,目前,案件已移交法院,正在等待開庭。

「案發後,張某主動報了警,他稱他們夫妻二人吵架,我妹想不開自己跳下崖。」苗苗哥哥孫先生(化姓)告訴記者,案發後,張某曾來到他父親家,讓苗苗父親將苗苗叫回來,他同意離婚。孫先生稱,也正是張某前後矛盾的說法,引起警方懷疑,最終他的謊言被戳穿,在他的交代下,苗苗遇害的經過漸漸清晰。

根據記者獲取到的咸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內容顯示:2024年12月24日8時許,張某獨自駕車從永壽縣前往西咸新區苗苗租住的地方,找苗苗談論二人婚姻一事,二人就婚姻問題發生爭執。張某因氣憤,在苗苗租住的街道用手掌多次扇打苗苗臉部,多次拳擊其頭部,在苗苗倒地後,用腳多次在其頭部踩踏並抓住其頭部,多次撞擊旁邊的長方體水泥石墩。在毆打過程中,苗苗失去意識,張某將苗苗放置在車輛後排座位上,隨後駕車離開苗苗租住地。車輛駕駛過程中,張某發現苗苗頭部有大量血跡,其間再次對苗苗上身部位連續擊打幾掌後,將苗苗扶正至座位。

張某在駕駛過程中聯繫其大姐,讓她準備酒精紗布等物品,準備給苗苗包紮傷口。其大姐到場後提出將苗苗送往醫院救治,後二人將苗苗帶至咸陽市秦都區某醫院急診科,醫生表示病人瞳孔已擴散,傷情嚴重,需要立即轉院,張某稱可自行轉院,其大姐多次勸導張某將苗苗送往醫院救治。

在明知苗苗傷情嚴重,不救治可能使苗苗死亡的情形下,張某仍自行駕駛車輛將苗苗帶回永壽縣城,並聯繫其三姐讓準備生理鹽水、理髮推子等物品,途中張某三姐勸其將苗苗送往醫院,張某未同意。到達張某家中後,張某發現苗苗沒有呼吸,沒有脈搏,沒有心跳,手腳冰涼,手指及指甲發青,誤認為苗苗已經死亡,遂駕駛車輛將苗苗扔下麻院溝。其間,張某家屬仍多次勸張某將苗苗送往醫院救治,張某均未同意。

經陝西省咸陽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苗苗系高墜致頭部、胸腹腔多臟器損傷死亡。張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檢方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開始是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捕張某,之後又改為故意殺人罪。」孫先生稱,原定於11月11日一審開庭,但法院告知他還需要時間查明他反映的苗苗被家暴的相關情況,因此庭審被取消。目前,他仍在等待開庭通知。

起訴離婚、外出躲避仍未能避免悲劇發生

「我們是一個鎮的,他們二人經人介紹認識,張某是我的初中同學,但我們也不太熟悉。」孫先生告訴記者,苗苗出生於1993年,張某年長她三歲。二人結婚十年,有兩個兒子。

「我妹遇害當天,是她起訴離婚被駁回的第13天。」孫先生稱,這是苗苗第二次向法院起訴離婚,第一次是在去年九月,經過庭前調解,苗苗以為張某同意離婚,不用通過訴訟,於是撤訴。但之後不僅未能如願離婚,還再次遭遇家暴。孫先生告訴記者,苗苗曾多次遭遇丈夫張某的毆打。由於孫先生在外地工作,家中只有年邁父母,苗苗總報喜不報憂,他往往事後才得知家暴情況。

苗苗首次遭遇家暴是在生完第一個孩子坐月子期間。每次家暴後,張某都會道歉,在張某家人的勸說下,考慮到兩個孩子,苗苗一次次選擇原諒。孫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張某家暴後的道歉看似誠懇,但暴力循環始終未斷。2024年8月20日晚,苗苗給親屬發去被打照片,臉部、胳膊、腿都有明顯傷痕。

去年夏天,因苗苗精神狀態不佳,孫先生讓苗苗和母親到他工作的城市濟南暫住,家人勸她留下,但她因放不下孩子選擇返回。2024年9月27日,醫院診斷苗苗為「焦慮性抑鬱恐懼」。

醫院曾診斷苗苗為「焦慮性抑鬱恐懼」

去年12月22日,苗苗向朋友透露再次遭張某毆打,「差點掐死我」。為躲避丈夫,她在外租房,但仍被找到並強行帶走。

案發後,張某家人委託律師道歉,希望苗苗家屬能夠出具諒解書,遭孫先生拒絕。「他們但凡有人站出來送我妹去醫院,或拉住張某,事情也不至於此。」孫先生表示:「我們不要賠償,也不會出諒解書,希望法院從嚴判處,我們也會儘力爭取兩個孩子的撫養權。」目前,該案已移交法院,正在等待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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