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朝陽萬華礦業集團拖欠上百位陝西農民工工資2590多萬元。經法院判決雖贏了官司,但至今5年沒有執行到位,被查封的被執行人資產居然蹊蹺解封變賣。」 近日,家住陝西省鎮安縣鐵廠鎮某村的農民工代表衛天喜致函有關部門反映說。
2012年9月,我與遼寧省朝陽萬華集圖萬泰礦業有限公司(大廟鐵礦,東五家子鐵礦,古山子鐵礦)簽訂了勞務協議,從事鐵礦井下開採工作,把鐵礦石由井下開採運出地面。當時帶領200多位農民工幹活(有據可查)。
為保證選廠生產正常運轉,我們白天黑夜的幹活。從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份,公司沒有給我們開工資,我們仍然堅持干。2014年陰曆年底仍未給我們付工資,當時去找了勞動部門無果,我們只有回家過年。
為了社會穩定大局,我就貸款借高息給墊付了部分工人工資。故2015年3月23日,經雙方商議簽訂了解除勞動協議,因此萬華集團萬泰礦業有限公司欠我勞務費3290.5777萬元。簽訂解除協議時,萬華集團萬泰礦業有限公司承諾分期分次給付欠款,另簽有還款計劃(見協議)。2015年4月份給付700萬元後,再未按承諾兌現。
無奈之下,2016年7月起訴至朝陽市中院。2017年3月24日,朝陽市中院進行公開審理,於2017年5月25日,就朝陽萬華集團萬泰礦業有限公司所拖欠2590.5777萬元,涉及上百位農民工工資作出(2016)遼13民初102號判決書,判決遼寧朝陽萬華集團萬泰礦業有限公司給付所欠農民工工資2590.5777萬元及利息。
判決生效後,卻遲遲未能執行到位。後經本人反映,於2018年10月20日,法院根據(2017)遼13執字第94號執行裁定書,查封了被執行人朝陽萬泰礦業有限公司所有的價值3200萬元的鐵礦石、鐵粉、精鐵粉等半成品及成品。
令人詫異的是,朝陽萬華集團萬泰礦業有限公司,在未履行法院裁定的償付其所拖欠的上百位農民工2590.5777萬元工資的情況下,藐視法律,擅自變賣根據執行裁定書(2017)遼13執字第94號法院封存的鐵礦石、鐵精粉等成品半成品。
執行判決書明確:如果被執行人使用被查封的物品並進行銷售,其銷售價款應交到法院指定賬戶。後來我找到法院,法院說公司沒利潤,沒錢,要破產重整,破產重整完了再說。而萬華集團(萬泰礦業有限公司大廟鐵礦,東五家子鐵礦,選廠,古山子鐵礦)共計4個井口,目前朝陽萬泰礦業有限公司仍正常運營。但時至今日,上百位農民工仍不能拿到朝陽萬華集團拖欠的工資。
律師認為,被執行人擅自變賣被查封的財產,涉嫌違反《民事訴訟法》第111條(三)項的規定,同時涉嫌觸犯《刑法》第313條。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7條規定,法院應要求被執行人一定期限內履行判決書義務,否則採取拍賣等執行手段。被執行人變賣被查封財產,法院疏於監管,不排除執行人員與被執行人串通之嫌,法院可能涉嫌《刑法》第399條第三款,構成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
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印發《關於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的通知》,決定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節前,在全國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要求對根治欠薪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集中排查,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目標。本人及所代表的上百位農民工懇請上級領導督辦此案,幫助上百位農民工儘快討回遼寧朝陽萬華集團萬泰礦業有限公司拖欠的血汗錢,為農民工討還公道。 (衛天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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