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帖人:王仲:遼寧省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民警,中共黨員。警號:302899 身份證號:210303196601272530 電話:18704121167
發帖人:姜輝 身份證號:21038119591030131X 電話:13332111234
(實名發帖人王仲、姜輝聲明為本文真實性和發帖轉帖行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尊敬的黨中央、中紀委監察委領導及廣大人民群眾
既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習主席的重要講話精神,懲治腐敗是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夯實制度體系以法治國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從嚴治黨的機制體系,嚴厲打擊涉黑涉惡腐敗現象,揪出不講政治的兩面人的精神指導下。發帖人王仲、姜輝對遼寧掃黑除小傘、大案往小辦、命案變疑案、誰是傘靠山。提出以下問題及舉報案件簡介。
我們是實名舉報原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紀工委副書記劉利華。原遼寧省紀委副書記、人大副主任王剛。原遼寧省公安廳刑事案件偵查局局長姚偉等黑社會保護傘、舉報遼寧省鞍山市胡永家黑社會犯罪集團的舉報人。目前劉利全、胡永家黑社會犯罪集團及涉案的公檢法保護傘等300餘人的犯罪事實已大白於天下。劉利華、王剛直接參与指揮黑社會劉利全、胡永家。搶奪企業家張艷秋礦山企業所製造的十三起假案都得到了平反糾錯,被違法拍賣的礦山企業也在迴轉執行辦理當中,然而劉利華、王剛這兩個黑社會犯罪參與者(劉利華是黑社會主犯劉利全的親哥哥)自以為背後還有靠山,暫時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逍遙法外不知悔改。變本加厲的為黑社會劉利全、胡永家一夥犯罪分子喊冤叫屈,依靠背後保護傘指揮隱藏在遼寧公檢法內的代理人對抗審查、審判,還在利用後台關係及原職務影響力打擊報復、陷害舉報人。誣陷舉報人「通美」接受美國之音記者採訪,損害國家形象,還再想製造冤假錯案。為此我們舉報人再次呼籲黨中央、掃黑專案組對遼寧黑社會劉利全、胡永家犯罪集團案件回頭看,絕不放過劉利華、王剛及隱藏在背後的漏網之魚。劉利華、王剛之所以能逍遙法外,背後必有傘中傘!劉利華、王剛的保護傘是誰?我們知道。(此人曾在遼寧省擔任重要職務)
劉利華、王剛利用手中權力打擊報復舉報人事實
1、劉利華委派授意中紀委於2014年調查張艷秋。(劉利華指使中紀委非正常調查企業家張艷秋)
2、劉利華委託公安部成立專門調查組於2016年調查王仲。(調查結果證實王仲是個好同志,舉報人純屬誣陷)
3、劉利華、王剛指使海城市法院以(誹謗罪)受案並對王仲實施恐嚇、威脅。(後因王仲拿出大量證據,海城市法院不得已將劉利全、胡永家的起訴駁回)
4、劉利華、王剛指使劉利全、胡永家誣陷、陷害、企業家張艷秋先後兩次入獄。(這兩起誣陷、迫害張艷秋案件均已依法糾正)
第一次陷害張艷秋(抽逃資金罪)入獄38天。
第二次陷害張艷秋(非法佔用土地罪)判刑入獄一年六個月。
5、劉利華、王剛、姚偉指使劉利全、胡永家誣陷舉報人姜輝是網路黑社會並指使授意鞍山掃黑辦打擊報復舉報人姜輝,讓鞍山市公安局鐵東分局違法立案,到舉報人姜輝家砸門、撬門抓捕舉報人。
6、劉利華至今仍然在利用國家工委紀工委巡視組名義,誣陷舉報人姜輝、王仲通美,接受美國之音記者採訪,損害國家形象。
兩面人劉利華斂財的犯罪事實
劉利華以斂財為目的與胞弟劉利全合夥開公司
劉利華利用紀工委副書記巡視之機為其斂財目的,與國家各機關部委拉關係。
劉利華巡視文化部門時,就讓文化部門批示與胞弟劉利全斂財的文化傳媒公司到全國各地組織承辦模特表演大賽。勾結美國商業公司,讓胞弟劉利全做中方執行總裁,為胞弟劉利全拉關係、找路子讓各級政府買單承辦模特大賽,從中牟取暴利。
三、劉利華巡視最高法,就讓最高法的關係人為胞弟劉利全做靠山,為搶奪張艷秋礦山企業在遼寧、山東等地製造十三起假案。
1.(2015)遼執異字第47號
2.(2015)鞍民一初字第00046號
3.(2015)遼縣民二初字第00190號
4.(2016)遼1021民初729號
5.(2015)鞍東民三初字第02492號
6.(2015)鞍東民三初字第01598號
7.(2015)鞍東民二初字第61684號
8.(2015)鞍西民三初字第524號
9.(2015)鞍西民三初字第525號
10.(2015)鞍縣民初字第01756號
11.(2015)桓民初字第1587號
12.(2015)遼縣民初字第01341號
13.(2013)遼陽民三初字第00026號
(感謝黨中央掃黑除惡對這十三起假案現已糾錯、反轉)
五、劉利華同胞弟劉利全夥同遼寧黑社會胡永家以行賄造假等手段,利用公權力以公檢法機關為工具,搶奪企業家張艷秋礦山企業,劉利全獲得20%股份(價值20億元)
(此證據在企業查詢網均可查證)
王剛犯罪事實
一、收受劉利全、胡永家黑社會犯罪集團財物,為其在遼寧斂財做後台保護傘。收受劉利全敲詐勒索姜輝、張艷秋的財物給其行賄送禮。
二、收受劉利全、胡永家、姜成傑等黑社會犯罪集團成員的財物,為其黑社會犯罪集團在遼寧做後台保護傘。
三、利用職務權利幫助劉利全敲詐勒索北台鋼廠,指使本溪市公安局抓人脅迫北台鋼廠,已經結完賬的工程款以外敲詐勒索800多萬元。
(淺析,遼寧有關反腐掃黑工作中的幾個突出問題)
掃黑過程中,我發現有幾個問題非常突出,也十分地不理解,在此想向諸位領導和專案組成員提出以下幾點問題和意見:
一、村民王乃恆一家三口死亡之謎?
黑社會劉利全、胡永家犯罪集團因開礦需要,強征村民王乃恆土地,因談價錢產生矛盾,次日凌晨王乃恆一家三口在家中離奇被火燒死。有黑社會犯罪成員巴庄山曾檢舉揭發此事。
二、黑社會主犯楊福勝死亡之謎?
黑社會主犯之一楊福勝被遼寧省公安廳223掃黑專案組抓捕審查後,在223掃黑專案組看押過程中是怎麼逃跑的?又是如何死亡的?這難道沒有殺人滅口的嫌疑嗎?
三、鞍山胡永家黑社會犯罪集團開庭審判為什麼不陽光審判直播?為什麼不告知被害人當庭聽審?
四、劉利華與胞弟劉利全夥同鞍山黑社會搶奪企業家張艷秋礦山企業,獲利20%股份的事實難道沒有查明嗎?為什麼劉利華仍逍遙法外。
五、劉利華兄弟二人通過遼陽市中法訴訟,敲詐勒索張艷秋1000多萬元難道不是事實嗎?
六、劉利全夥同胡永家對張艷秋製造十三起假案,沒有劉利華、王 剛在背後支持能獲得成功嗎?
七、劉利華通過舉報人姜輝介紹為遼陽弓長嶺個體老闆辦理被鞍鋼清理整頓一事,獲利100萬元的事實,劉利華就應該得到嚴肅處理,為什麼至今還能逍遙法外,還在利用職務打擊報復、誣陷舉報人?
八、王剛為劉利全、胡永家在遼寧違法犯罪的行為做後台,難道不夠成犯罪嗎?王剛利用職務權利幫助劉利全敲詐本溪市北台鋼廠謀取違法利益800多萬元一事,王剛就應得到嚴肅處理。
九、王剛受賄劉利全勒索舉報人姜輝及前妻初芳近百萬元的事實,難道不夠成犯罪嗎?
十、遼寧鞍山黑社會胡永家犯罪集團的犯罪行為已被定性為黑社會性質犯罪,參與犯罪的保護傘劉利華、王剛及劉利華胞弟劉利全(鞍山黑社會性質犯罪主犯之一)為什麼沒有與黑社會胡永家同案處理?
案件簡介
在遼寧省瀋陽市成立的223掃黑專案組,辦案過程中,胡永家黑惡勢力犯罪集團第一得力幹將楊福勝在被抓獲後是如何在看守嚴密的專案組離奇逃脫?逃脫後又是怎樣神秘死亡?
據官方可靠消息,因為此事紀檢部門已經介入調查。該涉案的223專案組相關領導進行了組織審查,並確認是繼續充當黑社會胡永家、劉利全的保護傘所為,但至今沒有處理結果和意見。該行為涉嫌對胡永家、劉利全黑社會犯罪集團的繼續保護,涉嫌殺人滅口、銷毀主要證據。
專案組領導告知 證據材料移送到紀檢部門查處
胡永家、劉利全黑社會集團花巨資收買遼陽市公、檢、法腐敗官員構陷張艷秋的犯罪情況,鞍山223專案組對此已經進行嚴密的偵查、調查取證,收集了大量有關胡永家、劉利全黑社會犯罪集團行賄公、檢、法腐敗官員、迫害張艷秋的直接證據。專案組的主要領導告知:已將此卷宗和收集上來的所有涉及到遼陽公、檢、法腐敗官員的證據材料以移送到紀檢部門查處。
此材料已交到紀檢部門半年之久,但至今為止,紀檢部門對此涉案公、檢、法腐敗官員沒有任何相應的處理。
江湖混混 冒充中紀委幹部偽造公函敲詐斂財
關於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紀工委副書記劉利華、其胞弟劉利全與黑社會勾結斂財、與其沒有任何關係的說明。劉利華的胞弟劉利全,在北京只不過是一個無業游民,在北京延慶縣,與其哥劉利華共同成立了一個皮包公司,此公司是連一個辦公地點都沒有的皮包公司。在此公司劉利全任法人,劉利華任該公司監事。
其胞第劉利全在全國各地幫人擺事兒。在官場上,尤其是紀委方面、法院方面出頭露面所簽的利益合同都是以該公司的名義簽訂的,並以該公司的名義收錢斂財。倘若沒有劉利華及遼寧省紀委某高官搭建的平台,劉利全,一個江湖混混,怎麼能到本溪市,在市委書記、公安局長的積極配合下,冒充中紀委幹部對本溪市北台鋼廠實行敲詐勒索,又是如何在遼陽市中法拿著偽造的中紀委公函對張艷秋及其企業實施敲詐勒索。遼陽中法竟然拿著這個犯罪的證據,判定劉利全勝訴,將張艷秋企業的1300餘萬元劃給劉利全。若沒有此等保護傘的保護、搭建平台,劉利全又是如何指揮遼陽公、檢、法腐敗官員先後兩次構陷張艷秋入獄的,若是沒有劉利華這樣的保護傘,劉利全又是如何和胡永家一道到遼寧省高院行賄?致使遼寧省高院多次枉法裁判,使胡永家及其犯罪集團再次得以逃脫法律的制裁!
「保護傘」傘心不死
劉利華自稱自己不是劉利全、胡永家黑社會的保護傘,沒有和其弟劉利全一起進行斂財,但是在其接受紀檢部門審查後,出來的第一時間就對本人王仲進行實名舉報,把我告到公安部,在某領導的批示下對我進行打擊報復。舉報我的理由更是可笑,指證我接受美國媒體採訪、泄露國家機密、有損國家尊嚴等。我是在網上實名舉報的劉利華、王剛、姚偉、王洪燦及胡永家、劉利全黑社會犯罪集團,是在國家合法的網站上實名舉報的。那麼,公安部的某領導為什麼要配合劉利華對我再次進行審查呢?這就是劉利華繼續利用公權力及劉利華的保護傘對其弟劉利全、胡永家黑社會的繼續保護。
偽造證據:桓台縣法院製造虛假訴訟詐騙案
在此要特別提到的是山東省桓台縣的一起虛假訴訟詐騙案。起訴人叫徐寧,詐騙張艷秋1390萬元。根據遼寧省鞍山市223專案組領導介紹,該案系胡永家、劉利全、楊福勝等人精心策劃的。在此案未發生之前,胡永家、劉利全、楊福勝、巴庄山等人前期已到山東省淄博市桓台縣,見到了這個虛假訴訟人徐寧,併合伙密謀策劃此案。
張艷秋在得知此項虛假訴訟後,王仲和山東濟南大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一同前往桓台縣公安局,因為在法庭上徐寧提供的承兌匯票是虛假偽造的。(證據事實:在庭審期間,我方律師多次向桓台縣法官田萬里提出此項借款證據是虛假偽造的,要求法官及法院予以調查核實,但均被法官田萬里以各種理由而拒絕。根據法律規定,民間借貸案件對借款事實和證據有重大分歧的或涉嫌偽造違法證據的,法院必須予以先行做法庭調查,否則屬嚴重違法行為。)
我們提出上訴後理由合理而事實充分、證據確鑿,但淄博市中院仍然枉法裁判、不顧事實,罔顧國法。此時,我們最後上訴到省高院進行再審,山東省高院不調查、不開庭的情況下直接駁回了我們的再審申請。令人值得反思的是,這麼大一個詐騙案,詐騙證據明顯,為什麼中法、高法都能罔顧事實、不顧國法的枉法裁判,究其原因,其背後支持者是什麼人,有多高的權勢?
桓台縣公安局成立專案,法院田萬里拒絕移交案卷
山東桓台縣法院法官的田萬里知法犯法、拒不核實證據的真實性。在我無奈與律師一起去了桓台縣公安局,要求桓台縣公安局予以立案偵查。桓台縣公安局接此報案後立即成立了相關的專案組,卻於第二天只給了我一個受理案件通知書,叫我拿此受案通知書到法院協調,並要求法院移交該案卷。被法官田萬里拒絕。
本著法律明文規定先刑後民的法律規範要求,法院本應移交公安機關先行刑事偵查,然後才進行民事判決。但法院法官田萬里態度蠻橫拒不移交。在223專案組加大力度進行偵查之後,專案組成員告訴我,其實當時桓台縣公安局不僅是受理了,而且於當天就立了刑事案件決定書,而且也出具了刑事案件立案告知書,但當時並沒將此告知書和決定書給我。
不是工作人員操作「是電腦病了!」
遼寧專案組去山東核實此案幾天後,山東桓台縣公安局又給專案組相關負責人來了電話解釋說當時的立案決定書和立案告知書是因為桓台縣公安局電腦出了故障,自己打出來的立案決定書和立案告知書,並不是公安機關工作人員操作所致,是電腦病了。我也因此事與桓台縣公安局多次電話取得聯繫,詢問案件的進展情況,但桓台縣公安局只說抓緊審理、抓緊查辦、高度重視,說為此桓台縣委還成立了特別專案組,要求針對此案必須及時抓捕並積極返臟,但至今為止沒聽到任何答覆。
發帖人王仲、姜輝對劉利華、王剛參與劉利全、胡永家黑社會特大犯罪集團案件將持續關注,後續將有重大爆料揭露腐敗官員重大犯罪腐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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