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鄭州惠濟區法院院長夫妻被曝打人後又誣告陷害受害人

2019年11月6日,《大眾網·海報新聞》公開報道了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法院院長彭連城夫妻被曝毆打該院一法官前妻肖女士,案件被公安機關立為治安案件調查。報道隨即被眾多媒體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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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公安機關久拖不決,2021年1月11日,肖女士又通過微博公開舉報稱:法院院長彭連城夫妻在毆打她後,又捏造彭妻李某被打傷骨折的事實,炮製出輕傷二級的法醫鑒定,導致警方對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立案,意圖使她遭受刑事追究。後來,公安機關又告知肖女士,因彭妻骨折傷情與其沒有關聯,撤銷了她的刑事案件。而肖女士認為,彭連城夫妻的行為除了打人應治安處罰外,已涉嫌誣告陷害罪,依法向公安機關提出了控告,公安機關目前正在立案審查中。

肖女士說,之前的打人事件,警方於立案後就調取了案發現場的監控視頻,但至今已經過去1年半,案件仍沒有做出處理。

 

一、惠濟區法院院長彭連城與妻子與人打架被公安立案調查、媒體曝光。

據《大眾網·海報新聞》報道,肖女士她的前夫是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曾因工作原因與該院院長彭連城產生矛盾並向上級單位舉報。2019年8月,前夫被診斷為重度抑鬱症,由於放心不下,她便從上海趕回鄭州照顧他。

肖女士說,在得知相關情況後,她於2019年8月23日找到彭連城,並與彭連城約定於8月25日在鑫龍花園見面,然後去找鄭州市中級法院院長評理。8月25日早上她到鑫龍花園等彭連城,而彭連城到停車場和她見面時說不去了,由此發生爭執。爭執中,彭連城的老婆從樓上衝下來,對其謾罵、毆打,隨後彭連城也動手打人。

「當時我正跟彭連城爭執,突然就有一個女的衝過來,還指著我罵,我說我不認識你啊,彭連城就說這是我老婆,彭連城這個『婆』字剛落,他老婆就朝我臉上動手了,然後彭連城也跟著打我。」肖女士說,後來有小區里的鄰居拉開了雙方。她說,被鄰居拉開後,彭氏夫妻倆離開現場,她先是打電話報警,後被送到醫院。

肖女士說,在整個過程中,她本人只是被動的用手遮擋,沒有還手打人。

肖女士出示的受案回執顯示,該案現已被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治安管理服務大隊受理。其提供的鄭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鄭)公(刑)鑒(臨)字〔2019〕845號鑒定書顯示,她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該鑒定書的檢驗地點為鄭州市公安局經開分局法醫學鑒定中心,落款時間為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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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院長夫妻打人後向警方提供其妻被打傷骨折的診斷材料,法醫鑒定為輕傷二級,公安將肖女士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立案。肖女士質疑診斷材料和法醫鑒定前後矛盾、違反邏輯,提出重新鑒定申請。

 

2021年1月11日,肖女士通過微博再次實名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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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女士說,2019年11月16日,公安機關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商都路派出所向肖女士告知,彭妻李某受傷情況經法醫鑒定為「輕傷二級」,所以對她按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立案偵查,但沒有對她採取強制措施。

而對於李某的法醫鑒定書,肖女士和律師以及諮詢到的骨科專家和法醫鑒定專家等人都感到非常震驚,立即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作為堂堂法院院長,彭連城夫妻向公安機關提供的傷情證明材料不僅內容前後矛盾,並且完全違反基本常理和邏輯,荒唐至極,令人震驚!」

「第一,彭連城夫妻提供的傷情證明材料內容前後矛盾,顯示骨折的材料與案件沒有關聯。鑒定書第二頁顯示,在打人案發後第二天即8月26日,彭妻李某在河南省中醫院和河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兩家省級大醫院的診斷結果是:『未見明顯骨折及胸腔積液』『多發軟組織挫傷』。而李某在案發11天後又到河南省人民醫院門診拍片檢查,顯示『右側部分肋骨骨折』;在案發第31天後,又到鄭州市第七醫院門診拍片檢查,顯示『右側第2、3、4及左側第3肋陳舊性骨折,第4肋不全骨折,胸骨體陳舊性骨折』。請問:李某在案發第2天在兩家省級大醫院檢查診斷都沒有發現骨折,卻在案發後第11天和第31天拍片發現前後矛盾的多處骨折,彭院長如何證明間隔這麼長時間的骨折是8月25日被打導致?」

「第二,鑒定書顯示的李某的治療過程完全違背基本診療常規,假的太狠。彭連城夫妻向公安機關提供的診斷材料顯示李某『多處骨折』,但是受傷如此嚴重的李某,卻在8月25日案發後沒有在第一時間住院治療,此後也沒有在任何一家醫院住院治療骨折的病歷資料!其向公安機關提供的檢驗材料均是無法證實李某真實身份信息的門診記錄資料。試問:如果李某真的在8月25日案件中受傷導致構成輕傷二級的『多處骨折』,法院院長彭連城為何要讓妻子忍著正常人都無法忍受的劇痛而不住院治療?是李某具有特異功能不知道疼,還是院長丈夫彭連城沒錢為妻子住院治療?作為十多年在法院審判委員會上為眾多疑難重大案件做出判定的堂堂法院院長,彭連城向公安機關提供這些沒有連續住院治療記錄證明其關聯性、每次時間間隔都10天以上、明顯違反基本診療常規的診斷資料,是他疏忽犯錯呢,還是為了栽贓陷害而故意製造和提供?」

「第三,彭連城的妻子李某具有十年以上的尿毒症病史,對此鄭州法院系統絕大多數幹警都知道。我們諮詢有關醫學專家得知,尿毒症患者長期透析,極易構成透析性骨病,具體表現為骨痛、骨折等情形。彭連城明知其妻有如此嚴重的既往病史,卻在公安機關法醫鑒定時故意隱瞞,不提供任何一張相關的診斷和治療資料,致使法醫鑒定書中沒有一句對李某既往病史的表述。那麼,彭連城院長這樣做究竟是出於什麼目的?其妻的骨折檢查結果究竟是因為被我打傷造成的,還是因為其長期既往病史造成的?」

「第四,鑒定書在『論證』部分稱:『傷者右側第2、3、4肋骨骨折、胸骨體骨骨折情況存在,參照《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第5.6.4b、5.6.4c條之規定,其胸部的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傷二級。但具體受傷事件及致傷方式以辦案單位調查落實的情況為準』。對此,有法醫學專業人士指出,這樣的內容證明,鑒定法醫不能確認該輕傷二級的骨折傷情的具體受傷時間及致傷方式,也就無法確認該鑒定意見與8月25日的案件有關聯。而按照《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85條規定,鑒定意見與案件待證事實沒有關聯的,不得作為定案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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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新鑒定後,公安機關認為法院院長妻子的輕傷與肖女士沒有關聯,決定撤銷其刑事案件。肖女士控告法院院長夫妻涉嫌誣告陷害罪。

 

肖女士說,2020年8月25日,公安機關告知她,結合重新鑒定結果,經過認真研究,公安機關認為李某的輕傷傷情與肖女士沒有關聯,決定撤銷她的刑事案件,案件轉為治安案件辦理。(有錄音為證)

但此時,肖女士認為,在熟知有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法院院長彭連城故意隱瞞妻子既往病史,捏造妻子被她打傷多處骨折的事實,故意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診斷材料對肖女士誣告陷害,製造出輕傷鑒定結果並導致公安機關對她刑事立案,意圖使她受到刑事追究,其行為已經涉嫌《刑法》中的誣告陷害罪,遂向公安機關依法提出控告,要求依法追究法院院長彭連城夫妻的刑事責任。

2021年1月12日,肖女士向鄭州市公安局郵寄了控告材料,並隨後又向辦案機關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商都路派出所當面遞交了控告材料。近日,辦案機關告訴肖女士,她控告法院院長彭連城夫妻涉嫌誣告陷害罪的案件正在立案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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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紅網》評論:法院院長打人案:豈能調解不成,就把案件高高掛

 

2021年1月22日,湖南新聞綜合門戶網站《紅網》在紅辣椒評論欄目頭條刊發評論《法院院長打人案:豈能調解不成,就把案件高高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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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指出:「當地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理當聞風而動,對該案實行內部監督;肖女士也無妨提請當地檢察機關,對該案實行法律監督,促使該案儘快辦結,依法依規得出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當地紀監機構,也應介入,對涉事公安機關的違法拖案,予以嚴肅問責。」

「法院院長,知法犯法,和人上演『全武行』,本就有損法官形象。『法院院長打人案』久拖不結,更是只會給人彭院長一方身份、背景特殊,享有特權,使得法律法規和辦案程序被虛置,當地公安機關對之曲意庇護——涉嫌瀆職枉法的不良觀感。」

(來源:大眾網海報新聞、紅網等)

有關報道鏈接:

大眾網海報新聞《鄭州一區法院院長及妻子被曝打人,本人回應:我們也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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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紅辣椒評論《法院院長打人案:豈能調解不成,就把案件高高掛》

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21/01/22/8918556.html

微博《鄭州市惠濟區法院院長彭連城夫妻打人後又捏造妻子被打骨折事實誣告陷害受害人》

https://m.weibo.cn/7547681490/4592224996957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