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農村保障相關政策的進一步完善,農民的權益越來越有了保障。眾所周知,農村問題中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土地。然而近日我們卻得知,孟州市河陽鎮街道辦事處北何庄村第三村民小組近百名村民的土地居然被強征使用。此事至今還未解決,無奈之下村民們只好和孟州市人民政府對簿公堂。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事情還得從頭說起,2016年2月29日,北何庄村委會書記兼村長韓喜太和北何庄村第三村民小組雙方簽定租地協議,北何村委會租用北何庄村第三村民小組位於孟州市農壇路以東、錦繡路以西、河雍大街以北、北環路以南的可耕地用於綠化,每畝耕地租金每年為1200元,租期為5年。2018年12月28日,河陽辦突然出示征地公告(當時河陽辦主要負責人為王國強),在村民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徵用了這塊耕地。2019年5月份市政府出動了城管、公安、特警進行強制性徵地,村民奮力阻攔,可是耕地依然被強行推平。
該地由孟州市政府出讓給孟州市中恆置業有限公司使用,孟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為孟州市中恆置業有限公司發放相關手續:豫(2019)孟州市不動產權第0001262號《不動產權證書》。2019年7月2日,在市政府未解決土地徵收補償相關事宜的情況下,孟州市中恆置業有限公司強制接管了這塊7.1687公頃的土地。導致被征地農民徹底失去了賴以生存的保命田,生活完全無著落,生存失去應有的保障。
面對被強征的土地,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村民們屢次向上級部門反映該情況。2019年6月11日,河南省人政府作出豫政複決[20192115-2144號行政複議決定書,作出了徵收原孟州市河陽街道辦事處北何庄村集體耕地7.1687公頃違法的決定。但在複議過程中,該塊土地仍被強行徵用。2020年11月18日,萬般無奈下村民們,只好向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待法律給予公正判決,還廣大村民一個公道。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徵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孟州市政府未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即擅自徵收北何庄村集體耕地,嚴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情況,須”責令退還””恢復土地原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土地是最寶貴的資源,是農民們賴以生存的基本保障。多年來,各級政府以及相關部門都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加強土地管理,嚴厲禁止亂佔耕地、濫用土地,嚴守土地紅線,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而孟州市政府相關部門卻”逆流而上”,與大政方針背道而馳。
在此我們希望有關部門立即積極介入此事,徹查此事真相,還廣大村民一個公平正義,並盡最大努力彌補村民們的損失,同時對該事件的相關責任人依法處理。
我們將持續關注此事,並將有關材料呈遞給相關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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