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9 7 月

上海一女子遭遇套路貸 借款20萬元要還百萬元

核心提示:「套路貸」的實質,是一個披著民間借貸外衣行詐騙之實的騙局。近年來,各地「套路貸」犯罪不斷發展蔓延,不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權益,而且其中摻雜的暴力、威脅、虛假訴訟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誘發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賣車、賣房抵債等嚴重後果,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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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大孩子結婚,我就聽信無抵押貸款廣告貸了近20萬元,但現在放款人要我還100多萬元。不還錢就白天黑夜到我家恐嚇我們,使得我們母子有家不能歸。債主利用套路貸的方式,一直採用撬門、撬鎖、塗油漆、割窗戶等手段,其目的是要得到我們家5口人唯一的一套房子。」近日,家住上海市浦東新區周浦鎮某小區的代女士致函有關部門反映說。
其一,褚某等人涉嫌套路貸,謀奪多名受害人財產。褚某有個無資質的上海芸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目西路547號),涉嫌從事套路貸詐騙財產,很多百姓受害。報案幾年了,聽說褚某被關了20多天取保候審的。放出去後又弄個假合同,說我還的錢是「借」給褚某的。本身我跟他們借高利貸,怎麼有錢借給他呢?
2016年6月的一天,他們氣焰囂張直接帶人到我家上門「討」所謂的沒有到期的債。晚上10點左右,帶一群人到我家,又踹門又罵。我看一幫人氣勢洶洶的,嚇暈過去了,孩子都不敢單獨出門。
還有位受害人叫黃某韋,一套房被褚某賣了。還並帶一幫人,把他打的頭破血流。並且將黃某韋訴至法院。審理當中發現有詐騙嫌疑,起訴被駁回;受害人王某,案號:(2019)滬0106執01280號,也是被騙他買房的。結果,沒買到房子,錢被騙了;還有個案子,侯某鋒、褚某與李某晟、韓某誕,也是套路貸。在法院審理當中有詐騙嫌疑,起訴被駁回。還有很多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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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沈某來與我(代女士)的案情經過。2012年9月,我因為與他人合作生意急需資金,一次巧合,我在家中信箱發現一個貸款公司的小廣告,便打電話過去諮詢。對方將我帶至上海火車站旁邊的一家名為上海雲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小額貸款公司,一個名為褚某的人接見了我,詢問了我借款的用途、金額等,後便帶我以及一個叫沈某來的人帶到上海市浦東新區房產交易中心進行房屋抵押登記抵押金額35萬元,隨後又將我帶回上述公司,簽署了一份借款合同,約定金額為35萬元,借款期為一年(2012年9月28日至2013年9月27日)。合同上利率為月利率1.5%,但是褚某口頭上交代利率2.7%打過去。
2012年9月28日,褚某及沈某來帶我到工商銀行上海不夜城支行開戶。當天,褚某用沈某來的銀行卡通過工商銀行櫃檯向我的賬戶轉賬25萬元,並稱另外10萬元尚未周轉過來,需要再等幾日。整個轉賬過程系褚某與我在櫃檯上辦理,沈某來只是站在旁邊看著沒有說話。
2012年10月16日,褚某聯繫我稱將剩餘10萬元給我。我再次與褚某一同來到工商銀行。此次沈某來未到場,褚某持沈某來的銀行卡向我賬戶轉入10萬元後,又立即將這10萬元從我卡上返還到褚某自己卡上,並說公司資金周轉不開,緩一緩再給我。我當時什麼都不懂,只認為褚某和沈某來都是一個公司的,而且褚某一直持有沈某來的卡,所以轉賬事宜、談判事宜均是由褚某辦理的,沈某來跟我沒有說過一句話。
關於支付利息及還款,褚某也稱還給其本人或公司即可。於是,我每月按照利率2.7%利息支付至褚某指定的賬戶(除此褚某賬戶外還有一個褚某旺的賬戶,均是褚某指定的賬戶)。直到2013年11月27日,我帶著25萬元現金到褚某公司還款,沈某來不在,褚某讓我將錢款給他。因10萬元我從未拿到,但合同上卻寫著35萬元,故我要求褚某出具了一張收到35萬元的還款憑證,但直到2016年,褚某都不配合將他項權利證書註銷(抵押登記)。我多次催促褚某,要求其配合註銷抵押,但褚某又找借口拖延,並在2016年1月28日再次出具了一張還款證明,證明我已經將35萬元還清,但仍然沒有配合將抵押登記註銷。
2017年8月,我接到一個自稱是沈某來的電話(侯某鋒也是8月給我打的電話,他們3個有串通),他稱褚某跑了,要求與我見面。我因為腰疼,到了10月份見面。見面後沈某來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借款35萬元的欠條,讓我簽字,我拒絕簽署。此後的2017年12月,沈某來再次要求我重新書寫35萬元的借條,我稱已經還過的款項不可能重複歸還的,故,拒絕簽署。
2018年1月,我收到楊浦區人民法院傳票,沈某來起訴我要求歸還35萬元借款。審理中,法官認為本案涉嫌詐騙讓我報案。我報案後,於2018年3月6日立案,後楊浦區人民法院駁回了沈某來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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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三,侯某鋒與我(代女士)的案情經過。(1)2016年1月28日,我因做生意缺錢又聯繫褚某借款20萬元。褚某這次又給我安排了一個叫侯某鋒的人,並且告知我必須再做一次抵押。我問他之前的35萬元抵押都沒有撤銷,為何又要做?他說會幫我把此前的抵押撤銷,他們就讓我在他們公司簽完合同(當時簽了兩個合同,一個借款,一個續借)。於是他們又讓公司一個叫王某的人帶著我和侯某鋒以及褚某一起到浦東房產交易中心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金額50萬元。當晚10點左右,褚某他們帶我們到一個陌生地方簽署材料。因為沒有燈,我甚至看不到是什麼材料,只是我簽字的時候褚某用手機照明並要求我趕緊簽好,說他們急著趕飛機。我看時間太晚,便急匆匆簽了字。
2016年1月31日,褚某打電話讓我到江寧路工商銀行。到了以後,我沒有看到侯某鋒,褚某使用侯某鋒的銀行卡向我賬戶轉賬50萬元後,又立即要求我返還32.75萬元到褚某旺卡上(卡號6222021001133809894)。我問他為何要這樣做,他說我本來也用不了這麼多,而且他公司資金也很緊張。這次我實際到手17.25萬元,但褚某要我按照20萬元本金計算,5000元是預先支付的一個月利息(口頭告知我月息按2.5%計算),剩餘2.25萬元為押金,並再次交代我每月將利息和本金打至褚某和褚某旺兩個公司賬戶上。
2016年5月16日,褚某又打電話給我,讓我到他們公司簽材料。因為我這一天沒有跟褚某聯繫要借錢,有點擔心,所以讓我老鄉張某陪我一起去了。到了樓下,我老鄉急著去上廁所了,我一個人去了他們公司。當時只有王某在,他手裡拿著一疊材料讓我簽字。我當時拒絕簽字,後來進來一個老頭手裡拿著棍,他們將門關上說我不簽字就不讓我出去。我想到電視上一些事情怕被他們打死焚屍,被逼無奈只好準備簽還未簽,但是具體是什麼材料我根本就沒有來得及看,就已經被嚇暈過去了。後來發生了什麼事情我也不知道了,後來我老鄉告訴我,他看到我在他們公司門口躺著,他給我實施了緊急救助,我才醒過來。
2016年6月初的一個晚上,褚某帶著七八個人到我家,討沒有到期的債。他們採用踹門、罵人等方式逼我趕緊還錢,我又被嚇暈過去了。2016年6月9日,我在別處借款10萬元,讓我老鄉周某星陪我找褚某還錢。我們在褚某的寶馬車上(車牌號為浙AXX060)還給了他10萬元,當時他給我寫了一張10萬元的收條。2016年6月28日,我又在別處借款10萬元,用銀行轉賬形式歸還給了褚某。褚某收到後,用簡訊形式確認收到(卡號6222021001133809894)。因該筆借款所有的手續都是褚某一手操辦的,我也沒有侯某鋒的任何聯繫方式,而且褚某也告訴我錢款都還給他就可以了,而且我也跟侯某鋒要過電話號碼,侯某鋒說有事直接找褚某就可以了,不用跟他聯繫,故該筆借款我也全部還清,但褚某至今沒有配合我辦理抵押撤銷手續。2017年8月4日,侯某鋒起訴我,要求歸還50萬元本金及利息後,經浦東法院周浦法庭多次審理後認為本案涉嫌詐騙,且公安分局已經立案,故而駁回了侯某鋒的請求。沈某來也是同時8月份給我打電話,因為我腰疼,所以到10月份見的面,說明他們3個是串通好的。
(2)2016年12月30日,我因兒子結婚需要用錢,再次和褚某聯繫,借款20萬元。褚某告知我,公司有新規定,每個借款人必須達到200萬元以上抵押才可以借款,所以看在我一個女人撫養兩個孩子的份上,再讓我做一個100萬元的抵押就可以借款給我了,不做抵押不借。我因急需用錢,只能又聽從他做了一個100萬元的抵押。當天是褚某、褚某女友、王某以及我4個人一起去的,侯某鋒根本沒有去,合同及抵押手續均是由褚某代侯某鋒辦理的。隨後,褚某帶我回公司附近的招商銀行。褚某讓我把身份證給他,幫我重新開立一張銀行卡,密碼是褚某設置的,卡也沒有給我,他就讓我回家了。過段時間,我打電話問褚某為何沒有打款,也沒有把銀行卡給我,他回復我卡會寄給我,錢現在沒有,但是只要沒放款抵押做了也是白做(我有簡訊證明)。這筆借款沒有借到,至今100萬元的抵押也沒有給我撤銷。
到了2017年4月16日,我又聯繫褚某借錢。褚某讓我到他們公司,當時侯某鋒也在,這一次沒有做抵押,就是讓我與侯某鋒在他們公司簽了一份50萬元的續借合同。簽完後,我們3人一同到招商銀行,褚某再一次讓我把身份證給他,又幫我重新開立一張銀行卡。褚某再次使用侯某鋒的銀行卡轉至我的賬戶80萬元,但又立即分兩筆返還共61.75萬元到褚某的卡上,其中7500元是預付利息,1萬元是押金。原本該兩筆還錢的備註都是還款,但是站在我旁邊的侯某鋒提醒褚某讓他寫成借款,褚某就將其中一筆改為借款,另外一筆已經做好單據了無法再更改。我問他們為何這樣操作:給我打款80萬元再返還60餘萬元?褚某讓我不用管那麼多,只要按照20萬元本金還款就可以了。
這筆借款我實際到手只有18.25萬元,利息和本金依然打到褚某指定的褚某和褚某旺的公司賬戶卡上即可。我要求他給我寫了一張只放款20萬元的還款證明,期間我一直按照月息2.5%歸還利息。直到2017年8月,侯某鋒突然聯繫我說褚某跑了,叫我歸還他本金130萬元及利息共計150餘萬元。我說之前的50萬元我已經還全部還給你了,也告知你並獲得你的認可,後面的80萬元,我實際借款只有18萬餘元,為何還要讓我還150餘萬元?當月侯某鋒便向浦東區人民法院起訴我,要求歸還80萬元本金及利息。法庭中褚某承認褚某旺是其父親。後因為我報案並被公安分局立案,因為審理過程中法院認為本案有詐騙嫌疑,故浦東法院駁回了侯某鋒的起訴。侯某鋒、褚某每次都故意多做抵押多打款至受害人卡上,再立即返還其同夥另外的卡號上。2018年6月26日,褚某再次聯繫我,要再幫我找一個人做抵押貸款,要求我把侯某鋒20萬元還了,我沒有答應,說明他們故意坑人的真實性。
從上述事實經過可以明顯看出,褚某、褚某旺、侯某鋒、沈某來都是朋友,且合夥做小額貸款生意。他們採用惡意多做抵押並簽訂相應金額的借款合同,但實際上卻通過將大部分錢款返還組織中其他成員的方式,隱瞞事實真相及實際借款金額,然後再通過利用訴訟的合法外衣掩蓋其非法佔有目的,其行為系典型的「套路貸」,涉嫌構成詐騙罪。至今事情沒有解決。懇請上級領導能夠維護我們老百姓的合法權益,還事情一個真相,把我們全家5口人唯一一套住房討回,並依法懲治這些違法人員,否則會有更多老百姓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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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四,關於審理我(代女士)與褚某套路貸案子的建議。因為我是跟褚某聯繫借貸,而簽合同、打款、討債、交代我怎麼還利息和本金等,一切都是褚某代理操作和討債的,還款都是褚某口頭指定的褚某和褚某旺兩個卡上的;我從沒有侯某鋒的聯繫方式,而且我跟侯某鋒要過聯繫方式,他說不用聯繫他,一切都找褚某即可。
2017年4月16日,當天放款時是侯某鋒親自跟我簽的50萬元續借合同一份,並沒有簽80萬元合同,褚某用侯某鋒的卡從我卡上走賬80萬元再返還到褚某自己的卡號61.25萬元是為什麼?每次操作,都是褚某用侯某鋒卡多走賬再返還另一個卡號,為什麼?如果侯某鋒沒有收到我的還款,為什麼還要與我簽50萬元的續借合同?為什麼每次都多走賬再返還另外一個卡號,為什麼每次都是這樣操作?如果之前還的錢沒有收到,為什麼還要簽合同?簽最後一次合同時,我也說之前的都還清了,侯某鋒說知道了。
我卡上沒有收到過50萬元,卻突然冒出來一個莫名其妙的確認書說我收到50萬元?
從侯某鋒和褚某的銀行明細賬單上,可以看到他們之間的關係;我曾經跟侯某鋒要過電話,侯某鋒說有事找褚某就可以了,不用聯繫他,這些等等條件都證明還褚某的錢就等於還侯某鋒了,這些等等條件都可以證明一切。
2016年12月30日,褚某代侯某鋒將我的房產做了100萬元抵押生效,褚某並未按約定時間給我放款,連銀行卡都沒有交給我,並簡訊告訴我說:沒有給我放款,抵押做了沒有放款,做了也白做等。
 其五,後續的一些情況。我家是安徽人,一個單親媽媽帶兩個孩子在上海打工已有20多年了,在上海買了一套房子價值300萬元,因為大孩子結婚就聽信無抵押貸款廣告,我就貸了近20萬元,但現在放款人要我還100多萬元。不還錢,白天黑夜到我家恐嚇我們,使得我們母子有家不能歸,多次到多個部門反映情況一直沒有結果。因此我們母子實在是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債主利用套路貸的方式,一直採用撬門、撬鎖、塗油漆、割窗戶等手段,我們家裡不得安寧,其目的是要得到我們家5口人唯一的一套房子。
懇求上級領導高度重視,督促有關部門查清事實真相,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討回我全家5口人唯一住房。把沒有給我們放款的100萬元的抵押都撤銷,還完了貸款的抵押也都撤銷,還我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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