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小伙與勞斯萊斯的合影被盜用成小說封面」的新聞引發熱議。據河南廣播電視台報道,許昌的汪先生稱自己與勞斯萊斯的合照,被盜用成爽文小說《小伙月薪4826元,去看勞斯萊斯37次,女銷售調侃:你買我就跟你結婚,小伙歪嘴一笑:爸,你有兒媳婦了》的封面,且自己的照片還被打了馬賽克,想要接著往下看,還要花費1.99元解鎖。

▲汪先生此前在社交媒體發布的自己與勞斯萊斯的合影
網友稱:
付費爽文里發現自己的照片
11月30日,紅星新聞聯繫上汪先生。他告訴記者,今年年初,他前往平頂山市找朋友玩,當時朋友正好開著一輛勞斯萊斯,便邀請他體驗駕駛。「完事後,朋友就幫我和車子拍了張合影,後來我又把這張照片發到了自己的社交平台。」汪先生說,此後一直無事發生。直到前幾天,突然有人給他發來一個付費小說的鏈接,並詢問裡面的主人公是不是他。
汪先生表示,自己點開鏈接後,發現文中插入了一張照片,正是此前他發在網上的他與勞斯萊斯合影,雖然自己的面部有輕微馬賽克,但還是能一眼認出。「小說很炸裂,天天都有人來問我,還問小說中的劇情是不是我。」汪先生說,這一系列的詢問讓他感到煩不勝煩,只想趕緊聯繫作者將照片刪除,但「聯繫不上這個作者,也不知道該找誰」。
根據汪先生髮來的小說鏈接,記者點擊後發現,該小說發布在百度App上。目前免費的內容部分主要講述穿著樸素的男主角幾乎每周4次進豪車展廳,看勞斯萊斯卻不購買。接待的女銷售員因看不起男主角,便在男主角第46次去看車時打賭稱「只要你買得起這車,我立馬嫁給你!但要是買不起,你以後別來展廳了」。隨後,男主角打電話告訴父親「爸,你有兒媳婦了」。而看要接下來的情節,則需要付費1.99元解鎖。在這些免費的章節里,共出現3張男性與豪車的合照,汪先生的照片是其中之一,且他的眼睛被打碼。
紅星新聞注意到,汪先生將此事曝光給媒體後,不少網友同情其遭遇,但也有網友質疑其或有炒作可能。對此,汪先生表示,自己是第一次經歷這樣的事情,絕非拿這樣的事情起號(指在社交媒體平台開通賬號後,通過運營短時間內積攢粉絲量、獲取高流量曝光的行為)。「如果是我拿這件事情起號,我願意承負所有的法律責任。」另外,汪先生還向記者提供了一段他向平台舉報該文章盜圖的錄屏,表示自己的舉報已提交。

▲涉事小說中主人公與勞斯萊斯的合影
律師支招:
若照片侵權可向爽文作者或平台追責
12月3日,紅星新聞再次查看小說鏈接,發現該小說仍在,汪先生的照片也未被刪除。隨後,記者試圖聯繫發布此文的作者,但截至發稿未獲回復。後記者又聯繫百度App的在線客服,得知文章照片可由創作者上傳,照片審核由百家號App負責。隨即,記者詢問百家號在線客服,發布在該平台的文章照片是否由他們審核,若是違規該怎麼辦。對方表示,確由他們負責審核,若涉及違規可由創作者自行修改後提交重審,或讀者可舉報違規賬號。涉及文章照片的被侵權者可點擊侵權投訴進行反饋,但需要按流程提交材料。
「涉事小說創作者的行為構成侵權,且無論文章是否為付費形式,未經同意使用照片通常都屬於侵權。」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良善告訴紅星新聞,百度App通常不直接擔責,但存在特定情形時需承擔連帶責任。「例如,創作者未經同意使用合影的行為已涉嫌侵犯當事人的肖像權,而百度App作為網路服務提供者,遵循『避風港原則』。若當事人未向平台投訴,平台對侵權行為不知情且無合理理由應知,無需擔責;若當事人提交侵權通知和證據後,平台未及時刪除相關文章,需對損害擴大部分與創作者承擔連帶責任。此外,若該文章被平台演算法推薦、置頂等擴大傳播,可認定平台應知侵權卻未處理,同樣要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也告訴紅星新聞,上述文章雖然對人物特徵進行打碼,但仍能通過車輛特徵、場景、服飾等信息識別出特定人物,創作者未經同意擅自使用並發布到網路,已侵犯了肖像權,且無論文章是否有償閱讀,都不屬於合理使用範圍,創作者構成了侵權行為。同時,付建也表示,汪先生可要求創作者停止使用照片、賠禮道歉,如果因照片擅自被利用遭受損失,還可主張賠償。
最後,趙良善告訴記者,即便汪先生聯繫不上創作者,也可按以下步驟維權:首先固定證據,對百度App上的文章內容、發布時間、閱讀量等截圖錄屏,必要時到公證處做證據公證,確保法律效力;其次向百度App投訴,提交侵權證據並要求刪除文章,同時書面要求平台披露創作者的實名註冊信息、聯繫方式等關鍵內容;再次若平台拒不披露信息,可向法院起訴百度App,憑藉法院文書強制平台提供創作者信息;在獲取創作者信息後,可追加其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禮道歉、賠償損失;若平台存在過錯,汪先生也可一併要求平台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