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份左右,又有人在蘇家村東嶺山,原盤玉花崗石礦第三採區與西側相連100米礦界處進行盜採。直至2020年8月份,山體共被盜走30多萬立方米左右花崗石,價值2.7億元左右,形成了一個巨大的礦坑。」近日,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普集街道蘇家村的村民致函有關部門,反映一起30多萬立方米的國有資源花崗石不翼而飛的離奇案件。

此處位於章丘區普集街道蘇家村東嶺山,原盤玉花崗石礦第三採區。在2011年6月份左右,時任蘇家村支書兼村主任陳某昌,利用職權勾結章丘明水人李某,用礦山鋸挖掘機,大型生產設備在此盜採花崗石。當時普集街道有600多家石材加工企業,大部分料石在當地銷售。到2014年3月份,我們得知李某開採處的合法開採手續在2011年6月份已到期作廢,再開採就屬於非法盜採,是違法行為。於是,我們到當地礦管部門反映情況。幾天後,礦管部門負責人答覆,李某不承認盜採過,他們也沒有發現盜採痕迹。
2016年4月份左右,又有人在此處與西側相連100米礦界處進行盜採。直至2020年8月份,山體共被盜走30多萬立方米左右花崗石,價值2.7億元左右,形成了一個巨大的礦坑。我們又向當地礦管部門反映。60個工作日後,礦管部門答覆:經調查沒有發現任何盜採痕迹。

有三點可證明盜採事實。第一,原盤玉花崗石礦開採手續到期後,所有采點閉坑照片,詳細資料,存檔的備案資料可以查出來;第二點,有衛星定位,天眼也可以查出來;第三點,盜採時給山體造成的傷痕。有開採手續時是爆破開採,手續到期後,就沒法批爆破物品,用礦山鋸開採,在礦坑東側山體有明顯的上部分為炮采留下的痕迹,連同礦坑的下部分為礦山鋸開採,這是盜採留下的痕迹。這是不說話的鐵證,我們有2017年間盜採時現場的照片。不可思議的是,當地自然資源局卻始終沒有發現盜釆痕迹。
2021年2月份,經當地紀委監委調查工作,李某已承認盜釆500立方米花崗石部分事實,還有29萬多立方米被盜國有資源花崗石去向不明。盜釆案件現己移交公安部門偵辦。
綜上所述,希望上級領導予以高度關注,以實事求是的原則,給社會以公平公正的結果。我們與被盜山體無任何直接利益交集,反映問題是為討回一個公道,維護國家利益及社會公平正義。
來源: http://www.peoplescck.com/qyjj/20210409/17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