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武江等人套路詐騙巨額資金和通化市公安機關不作為的實名舉報信
尊敬的中央省市政法委、巡視組、國家省市監察委和公安部、吉林省公安廳及各大媒體:
我是吉林省通化市北方汽貿集團(簡稱北方汽貿)董事長陳一為,中共黨員。自2010年以來,通化市超越高科電子有限公司(簡稱超越高科)董事長武江精心設計騙局,詐騙我和銀行貸款7000多萬元。對於此事,武江本人承認,還有多名證人證明和大量書證、錄音證據佐證,但通化警方卻認為未發現武江的犯罪證據,至今也不抓人,致使一個好端端的企業——北方汽貿瀕臨破產,而真正的涉嫌套路詐騙嚴重犯罪的武江至今仍未受到法律的嚴懲。在黨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政法系統教育整頓的大背景下,通化卻出現這種令人匪夷所思的咄咄怪事,不僅嚴重破壞了通化和吉林的法治環境,而且嚴重破壞了當地和全省乃至全國的經濟環境,影響極其惡劣。為此,我將此事實名舉報到政法委、中央和省市巡視組、監察委和公安部門,同時將此事發佈於各大網路媒體,以期為自己和通化諸多受害人討回公道,為改善通化市的法治環境、經濟環境做點貢獻。
武江等人涉嫌套路詐騙犯罪的主要事實
我和武江是親屬關係,平日里,武江總是大哥長大哥短的叫著我,關係也就處得還算不錯,因此,我也就對他放鬆了警惕。2010年,武江以超越高科董事長的身份找到我,在沒有實際支付能力的情況下,虛構了房地產開發的事實,騙取我的信任,與我簽訂了北方汽貿股權轉讓協議,之後卻長期隱匿不見,也不交付5000萬元的股權轉讓款。此前,武江曾以房地產開發需要前期啟動資金為由,騙取了我集團旗下北方汽車出租公司的房照,並用該房照在農聯社貸款550萬元,至今連一分錢本息也未還。武江委派的負責人陳秀忠,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我集團旗下北方汽車銷售中心法定代表人和北方汽車出租公司41%股權、北方汽車維修公司33%股權,通過偽造筆跡的方式,變更到陳秀忠名下,並以公司名義對外舉債2000餘萬元。之後,其又將法定代表人變回到我名下,然後組織和帶領債權人到法院起訴,通過法院拍賣公司資產的手段將債務嫁禍於我,侵吞北方汽貿上億資產。武江、陳秀忠等人在經營期間,侵佔北方汽貿資產近千萬元。
通化市兩級公安機關涉嫌保護犯罪
對於武江等人的犯罪事實,我開始出於親屬的情面未到警方報案,認為都是親戚、情面上過不去,武江等人也態度很好,多次信誓旦旦的保證把法人和股權改回來,其造成的債務自己承擔等,我也就沒有採取行動。但是,他們一次次信誓旦旦的保證後,卻是一次次的毀約,一次次的背信棄義。在被逼得走投無路的情況下,2020年4月22日,我才到東昌公安分局報了案。也許是我的猶豫給了他們做工作的機會和時間。雖然我提供的證據充分、翔實,足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證明武江等人的犯罪事實,公安機關也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書。但是兩個月後,令人匪夷所思的咄咄怪事發生了:東昌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在根本沒有調查取證的前提下,竟以「未發現犯罪事實」為由下達了不予立案通知書。對此,我不服,將此問題反映到通化市委和市政府,通化市一位主要領導作了批示,要求警方認真調查此案。但是,辦案單位、複議、複核單位並沒有找我調查,就先後再次做出了沒有犯罪事實發生、不予立案的通知(詳見東昌公【經偵】不立字【2020】25號)。我認為,通化公安機關的做法,是在保護犯罪,是對犯罪分子的公開袒護和包庇!其對法治環境和經濟環境的破壞程度,遠遠超過武江等人的犯罪,是令人不能容忍的。
多位法律專家和律師認為警方辦案有問題
通化警方的做法令我十分震驚和不解,為了弄清罪與非罪的關係,弄清武江等人是否涉嫌犯罪,我曾經請教、諮詢過多位法律專家和律師,包括到北京和吉林省公安廳請教有關專家,甚至多次請專家論證、研討。其結論是:武江等人的做法構成套路詐騙,且犯罪數額巨大!警方在辦理此案中存在諸多問題:
(一)通化警方存在有案不查、大案不立、瀆職不作為的嚴重違法問題。在複查中,通化市公安局還成立了所謂的專案組,但是明知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就是不給舉報人結論性意見。我多次查詢,辦案人員均以等領導研究為由,再三推脫,一直查而不辦,明察暗保,掩蓋東昌分局的失職失責不作為行為,致使犯罪分子至今逍遙法外。
(二)傾向性調查,顛倒黑白,故意包庇。公安機關歷時近一年的調查取證,案件涉及主要人員不到5人,到目前為止,連我的股權是被誰更改的都沒搞清楚。專案組辦案中隱瞞重要證據線索,採取干擾、誤導、誘供的手段,故意混淆是非,顛倒黑白,把本來簡單的案情複雜化,暗箱操作,始終不敢把問題擺到桌面上,把舉報人視為嫌疑人,全面打壓,不準上訪,圍追堵截,拖案至今,舉報的四個問題,至今連一個也未查明答覆。
(三)沒有按照舉報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偏離了辦案方向。司法筆跡鑒定、買賣雙方權利相對人的一致證實,武江的確認書等均不被採信。公安辦案理應把偵查詐騙犯是誰,利用什麼手段實施的兩改(改股權、改法人)、如何騙取北方汽貿上億資產的問題作為偵查方向。與之相反,專案組在辦案中反而利用各種手段故意阻撓案件真相調查,抵制落實上級領導的要求,麻木不仁,層層失守,硬要把刑事案件民事化,憑著主觀推測和無中生有的幾個電話任意定性,無視和屏蔽我提供的鐵證,其徇私枉法、庇護犯罪的目的十分明顯!
武江案雖然只是一個個案,但是影響極壞,對通化乃至吉林省法治和經濟環境的破壞力極大,如果任由這種事情發生,我國的法治將置於何處?中央依法治國的方略將置於何處?通化、吉林省乃至全國的經濟將如何發展?因此,我強烈請求:警方派出忠誠乾淨擔當的精兵強將,深挖細查,將武江詐騙人員及其關係網、保護傘一查到底,一網打盡:1.依法追究通化市公安局專案組領導的違法違紀責任;2.依法追究武江、陳秀忠等人的刑事責任;3.公布案件結果,做出正確的結論性意見,恢復我原有的獨資股權狀態。





舉報人鄭重聲明:以上舉報內容均是事實,如有不實之處,本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身份證號碼:220502195501220014
聯繫電話:153 3888 8126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