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一名女員工因多次過早到崗,近日被認定為「嚴重不當行為」而遭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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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這名22歲的女子在一家快遞公司工作。自2023年以來,她多次被提醒不要在早上6點45分至7點之間到公司,因為她的正式上班時間是7點30分。儘管公司已明確告知,她不得在上班前打卡或開始工作,但她仍堅持天沒亮就到辦公室。
報道稱,該女子的「過度積極」讓其主管頗感不安。
一名員工表示,她的行為「擾亂了團隊協作」。她的上司最終失去耐心,以「嚴重不當行為」將其解僱,認為她持續提前到公司,不僅沒有實際貢獻,反而是在無視指示。該女子隨後向所屬地的阿利坎特社會法院提出上訴,堅持認為這一解僱不合理。
僱主提交的辯護資料顯示,該女子多次對上司的口頭和書面警告置之不理,之後又連續19次提前到公司,甚至人還沒到辦公室,就試圖通過公司應用程序登錄系統。此外,僱主還指控她另一起違反信任的行為,即未經許可出售公司舊車用電池。法院認為,這進一步加深了其不忠誠的行為模式。
法院在判決中指出,該員工的問題遠非「準時過頭」這麼簡單。她反覆無視管理層指示,拒不遵守規定的上班時間,影響團隊正常運作,違背了僱傭關係中的基本忠誠義務。更為嚴重的是,她曾在離開辦公地點後才記錄下班時間,甚至是在距離公司數公里外才「打卡」,嚴重違反出勤制度。
綜合上述情況,法院認定公司依據《西班牙工人法典》第54條作出的「正當理由解僱」合法且適當,無需向其支付賠償。同時,勞動法專家指出,只要公司已明確告知相關規定,企業便有權嚴格執行進出制度。目前,該女子仍可向更高一級的勞動法庭提出上訴,但她尚未表示是否會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
事實上,這並不是唯一引發熱議的離奇解僱事件。此前,一名美國女子也曾曝光自己在尚未入職前就被解僱的經歷。她收到的錄用郵件上寫明的入職日期是9月22日,但公司卻以她「未在首日到崗」為由撤回錄用,並聲稱她應在9月2日報到。此外,英國還有一名員工因模仿愛爾蘭口音說「早上好」而遭解僱,最終獲得1.6萬英鎊的不當解僱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