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實名舉報:禹州市花石鎮國土所所長朱正偉醉酒執法

日前,因禹州市花石鎮國土所所長朱正偉醉酒執法,被群眾實名舉報,舉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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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楊朝鋒,男,漢族,五十歲。現居住於河南省禹州市花石鎮白北村七組,身份證號:411081197104075953  電話:13849890376。
舉報事實:2021年6月28日,我舉報了花石鎮國土所所長朱正偉醉酒執法一事,舉報後當場被禹州市二中隊交警和花石鎮派出所工作人員查處。執法人員現場對朱正偉做了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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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對交警的執法過程進行了全程錄像,而且我本人也去派出所做了筆錄。後來,我又去了禹州市紀委對此事進行實名舉報,包括朱正偉還充當涉黑盜採資源保護傘一事也進行了反映。
此事已經過去兩個月了,至今仍然沒有任何結果。更為荒唐的是,我舉報的公職人員醉酒執法一事,被舉報人不僅沒有受到處理,而我這個舉報人卻被相關部門追查,相關部門的執法人員竟然來我家家門口圍堵我,真是陣容強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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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實名舉報一個違紀的國土所所長,舉報人何罪之有?而被舉報者朱所長逍遙法外,我這個舉報人倒成了罪人。
現在,我家裡的果園、魚塘正在等著我回去經營,魚塘里的魚無人餵養,還養著幾十頭豬急需我回家飼養。家裡年邁的老母親和沒成年的女兒,他們都需要我在家照顧。可現在我卻有家不敢回,我回去了就會被抓。真不知道這是什麼天理!
面對這樣的結果我實在不敢相信。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只好請求上級領導明查,不能讓這夥人欺上瞞下顛倒是非,讓一個真正觸犯刑法的人逍遙法外。希望上級領導明察,還我公平公平,並能使我早日回家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反映人:楊朝鋒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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