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河南維權人士邢望力被以「誹謗公務人員罪」判刑2年11個月

2022年4月26日,本網獲悉:去年二會,流亡紐西蘭的邢鑒以其父親邢望力的名義對外發出《致社會各界人士及網友的一封求助信》和《致信全國兩會 「維權」陷入無盡的打擊報復》控訴當局公職人員對其家庭的陷害和打擊報復。

2022年4月25日,邢望力的家屬首次見到該判決書:河南省信陽市息縣法院認定《致社會各界人士及網友的一封求助信》系虛假信息,誹謗多名公職人員,造成社會惡劣影響,將邢望力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1個月。

26日下午,邢望力的妻子徐金翠陪同辯護人彭律師趕往息縣看守所會見邢望力並向息縣法院遞交了刑事上訴書,請求改判邢望力無罪。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2016年,邢望力被羈押在息縣看守所期間,頭部受重傷。他事後表示,事發時,自己被人以鈍器襲擊,懷疑是時任息縣黨委書記金平、公安局長劉洋和宣傳部長李學超指使。為此,他持續向中紀委等部門發信,要求徹查事件。

息縣人民法院在判詞中表示,邢望力信中所敘述的所謂事實是透過向兒子邢鑒口述, 再由邢鑒找人編寫。金平等三人的陳述,加上證人和看守所監控視頻等證據相互印證,足以證明邢望力所說是憑空捏造。

判詞又說, 邢望力不僅指使邢鑒把包含捏造事實的求助信在互聯網上散布,自己也把該帖轉發到微信群組和微信好友,在網路上散布。在網站上瀏覽次數超過1萬2千多次,符合網路誹謗犯罪「情節嚴重」的具體標準。

法院認為, 邢望力誹謗公職人員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多名被害人的名譽權,嚴重損害他們的心理健康,邢望力蓄意詆毀抹黑三名公職人員的形象,影響了公職人員履職行為的公信力,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裁定他誹謗罪成立, 判刑2年11個月。」

縱觀全案:該判決書長達24頁,16份證言證詞中有8份證言出自息縣警務人員,3份證言出自息縣法院法官,2份證言出自於社區居委會村幹部,2份證言出自網路推手,1份證言出自邢望力的父親吳德生。

邢鑒反駁到:「這些公、檢、法、社區等人,他們長期非法維穩、迫害邢望力及其家人,這些所謂的證人一直是邢望力的被告人,本身就存在利害關係,按照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應當迴避。事實上,邢望力本人並不會使用手機、電腦等設備上網,因此亦沒有能力去聯絡網路推手,他們將網路推手設成污點證人,實屬誣告。2022年4月4日,息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警員以調查吳德生是否使用身份證購買車票為由,誘騙吳德生在一份警方早已做好的訊問筆錄上畫押,該行為屬於非法取證,該證言應當排除;涉案警員涉嫌妨礙司法公正。」

4月7日,邢望力涉嫌「誹謗罪」一案庭審中,官方首次小範圍內播放邢望力在看守所被自殺視頻說邢望力自己上吊自殺的;邢望力之妻作為家屬和旁聽人員被拒絕觀看該視頻。庭後,家屬認為該視頻與邢望力的受害陳述不一致。家屬懷疑該視頻系用技術合成,遂請求律師向息縣法院請求調取該視頻進行技術鑒定,當即被審判長李學國拒絕。

該案中的所謂受害者系時任息縣縣委書記金平、縣公安局長劉洋、縣宣傳部長李學超與所謂的證人們繫上下級關係。

邢鑒說:「該案從頭到尾,官方沒有證據證明我父親邢望力指使我去控告這些貪官污吏們;官匪法霸、強權者們迫害我的家人,作為一個公民和家庭成員有責任和義務維護法律尊嚴,我的行為完全是響應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和檢舉控告的權利,這也屬於法律保護的範圍。」

一旦開啟檢舉、控告公務人員皆以「誹謗罪」定罪的先河,這將使公權力膨脹,數以百萬計民眾身陷囹圄。

對此,他說:「河南省息縣政府和司法機關精心導演的這場司法大戲:自控、自證、自審;必定顛覆民眾對法律的認知。目前正在收集這些官匪法霸、強權者、人權劊子手們和其子女的個人圖像、信息及違法犯罪證據,下一步將對他們的個人信息進行建檔,必要時向國際社會控訴。歡迎提供線索,我的電子郵箱是[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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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維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