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房屋被强拆,同地同房不同价引质疑
“在对我拆迁赔偿非常不合理的情况下,赣榆区义塘北片区把我的房屋强行拆除。恳请上级领导查明真相,为我主持公道。我的诉求是依法得到合理赔偿,并赔偿强行拆除所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赣马镇戴岭村七旬老人邱金松致函有关部门说。
我叫邱金松,男,出生于1952年5月,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是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赣马镇戴岭村的一位普通村民。4月11日上午,在对我拆迁赔偿非常不合理的情况下,连云港市赣榆区义塘北片区把我的房屋强行拆除。在强拆时动用了大型挖掘机,我还有好多东西没搬出来已被砸到里面。强拆时把我们老两口看起来,没有人身自由,私有财产得不到法律保护。
在赔偿过程中,有证不如无证,有理不如无理。拆迁办工作人员我行我素,想怎么赔就怎么赔,不依法依章办事,损害了平民百姓的合法权益。
现实中,同地不同价,同房不同价。工业用地赔35万多元一亩,而我的商服用地只赔偿32万元一亩;工业用地一亩奖励20万元,而我的商服用地却没有奖励。
我和李某申、李某波同时买的大队酱原厂,在同一地块,李家的房子没有土地证也没有房产证,连大队合同都没有,只有一张收款收据。他们家的房子每平方米赔7800元,我的房子每平方米只赔1300元。他们两家房屋合起来不到250平方米就赔200万元,并且没有土地面积。而我建筑面积近800平方米,土地面积近3亩。拆迁办第一次给我的价格是153 万元。我据理力争,第二次报给我的价格是279万元。这种情况不说放在我身上,放到任何人的身上也不能接受吧。
我买的五里墅酱原厂,南北是80米,东西70米。南边是徐、李、赵 3 家占南北长的 38.5米,我和李家两兄弟在北边占南北长的41.5米。在这次拆迁赔偿中,南边徐、李、赵 3 家就赔了2000多万元。李家两兄弟9米×21米的房子就能赔200多万元,李家两兄弟原建房是6米宽,后扩建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