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大王vs最高法院"明登场!川普关税辩论5大重点一次看
▲川普4月初宣布对等关税,冲击全球经济。
美国最高法院5日将针对川普关税上诉案进行言词辩论,最大关键在于川普能否动用总统紧急权力,对全球贸易伙伴课征关税,而这是一项未经考验的行政权力扩张行为。《国会山庄报》整理出此案的5大关键看点。
尼克森的前例
川普援引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实施对等关税,该法赋予总统一项广泛权力,可在「构成异常或超乎寻常威胁的国家紧急状态」之下「管制」进口商品。由于川普是第一位援引此法实施关税的总统,因此最高法院从未做出类似裁定,大法官们的答案可能取决于他们如何看待一起50年前的上诉裁决。
1971年「美国诉吉田国际公司案」(United States v. Yoshida International
Inc.),时任总统尼克森援引IEEPA前身、内容几乎相同的《1917年对敌贸易法》(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对进口商品课征10%临时关税,被日本吉田公司提告,但尼克森最终获得上诉法院支持。
代表川普政府的联邦检察总长索尔(D. John
Sauer)将主张,国会在重新制定IEEPA时已经知悉这项裁定结果,因此应该认知到「管制」一词包含实施关税的权力。但挑战方将质疑,国会1977年制定此法时,从未设想「管制」一词也包括征收关税的权力,而且当年裁定依然否决了不受限制的总统关税权力,因此无法为川普课征关税的范围提供正当性。
「持续问题」或「紧急状态」?
即便IEEPA确实允许实施关税,也仅允许总统在「构成异常或超乎寻常威胁的国家紧急状态」之下这么做,而川普当初引述的国家紧急状态理由包括贸易逆差、毒品芬太尼(fentanyl)流入。
挑战方将主张,这2种情况都不构成国家紧急状态,其中贸易逆差的立足点更加薄弱,因为川普行政命令多次强调贸易逆差已经持续数十年。
不过川普政府将反驳称贸易逆差已经达到临界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