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岗村近两千亩集体土地被非法买卖追讨难
“2001年至2003年期间,当地以历史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方式审批了大量土地。相关土地批文系倒签时间,伪造成1998年的文号。涉及陵岗村的土地多达近两千亩。六年来,为了追讨被非法买卖的土地,村民们不辞辛苦,多方奔走,至今无果。”近日,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陵岗村的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陵岗村被非法买卖土地的问题,恳请上级领导引起必要的关注,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其一,以历史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方式审批土地。2001年至2003年期间,当地以历史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方式审批了大量土地。相关土地批文系倒签时间,伪造成1998年的文号。涉及陵岗村的土地多达近两千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地方政府无权审批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需要审批的报国务院。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明知这一规定,但仍要将2001年至2003年期间的违法行为合法化,那就只能将违法的文件审批时间倒签成1998年。然而,伪造的批文中土地的买方公司主体1998年均尚未成立。
其二,将村集体土地受让于作工业用地或绿化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2001年至2003年期间的违法行为伪造成1998年的批文,其目的就是为了规避修订后实施的《土地管理法》。然而,2003年至2007年期间,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仍以批复形式分别将村集体土地受让于作工业用地或绿化用地等。
其三,开发商在开会协商期间继续违法开工建设。自2013年起,陵岗百姓欲通过选举诉讼代表寻求法律途径救济,然而,在社区居委出具的《会议纪要》中,却明确阐述了火炬开发区的态度:“不赞成、不支持、不参与、不出资、不盖章。”无奈之下,陵岗百姓将本案的事实向新闻媒体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