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被指多次毁坏民企财物致损失300多万元
“大小塘村前任支书张某强、前任村委会主任李某明和现任支书李某发依仗权势,目无法纪,组织团伙多次故意毁坏我两家公司的财产财物,欺行霸市,强抢工程,造成我两家公司的经济损失300多万元,严重损害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近日,位于广东省博罗县罗阳镇大小塘村的两家民营企业——博罗富利输送机配件有限公司负责人利某光、惠州市聚有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林某华联名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长期受到大小塘村某些村官敲诈和欺压的问题。
其一,2007年底,因罗阳镇冬修水利工程造成富利公司北面围墙倒塌,故富利公司需要重建北面围墙。此时,时任大小塘村支书张某强和村委主任李某明俩人就向公司负责人利某光索要8000元方可允许公司开工重建。为了公司治安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必须重建北面围墙,被威逼无奈的情况下利某光只能给了他们俩人共8000元现金后才能开工。
2008年和2009年,张某强支书和李某明主任俩人打着“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的名义,两次向利某光索要共8000元。当时利某光想因为在他们的地盘办厂经营,不敢得罪他们当地人,在威逼无奈之下只好分别为一次3000元和一次5000元现金给了他们。
2010年,博罗大道(即324国道)西扩工程道路扩建需用到富利公司南面土地约6亩多面积。当时土地被征收,政府赔偿富利公司的土地款约18万元。利某光拿到赔偿款现金后,张某强支书和李某明主任两人再次向其敲诈8.6万元。被威逼无奈之下,利某光只好又给了他们两人共8.6万元现金。以上三项都是张某强他们到富利公司办公室拿现金的,有监控录像视频可以查证。
2012年8月,以大小塘村原支书张某强为首的团伙嫌疑人,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外村人员驾驶工程车辆运输的建筑钻桩废泥浆倾倒到利某光的鱼塘内,造成鱼塘内饲养的肉鱼死亡约200斤,损失价值约1500元。在倾倒泥浆过程中,富利公司员工发现后及时制止并报警,但驾驶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