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茶话会 “法定”工资难到手
跳楼讨薪、罢工讨薪、抗议讨薪……这些事件揭示了一个基本事实:打工人的工资权利总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被侵犯,即便《劳动法》已明文保障劳动者按时足额获取工资的权利。虽然维权的法律依据是清楚的,维权的行为却并不总是经济的,维权条件苛刻、周期长、耗费大、结果不确定,本应如阳光般普惠的权利,劳动者却需付出不菲的代价才能得到。更遑论,一些地方甚至抛出了“恶意讨薪”这般不明所以的帽子,将维权行为反过来视为一种侵权,给被侵权的打工人造成二次伤害。工资权利的普遍受损,既源于资方的掠夺性和逐利性,也与政府事实上的不作为、乱作为、逆作为有关。如果《劳动法》的保障如同藏在地底的解药,被告知有救的人,又有几个能服下它呢?广大打工人频繁地需要维权——这本身就宣告着权益的裸露无助。
读者小莹结合朋友的案例展示了打工人维权的艰难:权益在司法层面得到了维护,却在事实层面难以兑付。没有强制力保障执行的裁决等同空文,而国家强制力总在打工人需要的时候显出一副无能为力的疲软姿态。
我有个朋友在上家公司因为欠薪打了劳动仲裁,是打赢了的,但公司财务方面有问题到现在还欠了他四千多块没有支付。我觉得现在薪资被拖欠的困境有点陷入两难的境地,劳动仲裁要花时间花精力,但即便判用人单位支付以及赔偿员工,很多时候也不能得到兑现,导致员工要采取更冒险的方式,比如拉横幅讨薪、聚集在厂区门口静坐等等,要受害者自己想办法去讨钱,实质上是公权力的失职和隐身。我希望国内的工会可以多做点事吧,多帮员工出面争取他们的合法权益。
读者TY分享了自己和同学的实习经历,展现了同工不同酬的一种情景,以及工资如何在事实上被拖延、抵扣、拒付——而这些都是明确违反《劳动法》的情形。
我的一个学长毕业前就在一家创业公司实习,说好听是“实习”,其实干的活和正式员工没什么两样,甚至还需要干很多杂活(端茶倒水之类的),结果好几个月的实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