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亚洲铝王”贿赂,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落马
许文有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认罪认罚
70岁的许文有,有着长达36年的从警生涯。他从一名普通的派出所民警,一步步成长为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沈阳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最终因贪腐问题落马。
2025年3月,许文有因犯受贿罪获刑11年,法院认定其受贿1200余万元。
昔日,他是媒体笔下和同事眼中的“神探”“拼命三郎”“玩命的刑警”,是面对商人千万元诱惑“果断拒绝”的刑警支队支队长,是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系统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等众多荣誉的老刑警。
许文有落马后,其鲜为人知的另一面也浮出水面,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忠田等商人曾向其行贿。
多位与许文有接触过的辽宁省警界受访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许文有在任时强调依法办案,却时常背离法治精神,对下属随意提拔和免职。他非常强势,喜欢搞“一言堂”,很多干警敢怒不敢言。
“个性公安局长”
1980年,25岁的辽宁辽阳人许文有成为鞍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电气车派出所民警,从此开始了他的从警生涯。
四年后,他调任鞍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历任侦查员、科员、收审所副所长。1992年,他任四大队政治指导员,也是在这一年,他的右手上添了一道又深又长的疤痕。他称,这道疤痕让他这只手再也不能完全张开。
有媒体报道称,1992年5月的一天早晨,得知特大跨市抢劫犯罪团伙的主犯藏在一个矿区宿舍里,许文有带着抓捕小组赶到,在与犯罪嫌疑人厮打过程中,他被刀刺中,右手虎口肌腱断裂,被缝合12针。
1997年,许文有成为刑警支队支队长,3年后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并继续担任刑警支队支队长。2002年,许文有出任鞍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同年出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2008年,许文有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沈阳市公安局局长。
许文有的工作风格一直有“拼命三郎”的评价。他曾在2005年接受一家电视台采访,主持人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