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進行酒測。示意圖與文無關(資料照)
〔記者吳升儒、林嘉東/基隆報導〕男子李信志4月中旬晚間11時許與朋友飲酒後駕車回家,卻撞上一樣是酒駕騎車的男子熊振華,兩人都被警方移送法辦。法官認定,兩人都酒後駕車,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檢警調查,24歲男子李信志4月16日從下午開始在正豐街飲酒,直到晚間11點才駕車返家,卻與酒後騎車載著友人的熊男擦撞。
警方到場處理車禍時,發現雙方都有濃厚酒味,依法對兩人進行酒測。警方測得李男酒測值竟高達0.74毫克;熊男酒測值達0.62毫克,明顯超標,將熊、李二男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辦。
法官認定,兩人酒後駕車,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判處兩人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66歲熊男認為自己會被送辦是因為李男酒駕,對他提出損害賠償,要求他賠自己酒駕被罰的費用,但被法院則駁回。
法官認為,熊男必須自行負責酒駕責任,不該轉嫁由李男負責,駁回他的請求。
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