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4 11 月

被錯誤監禁32年 美國男子將控告前執法官員

美國馬里蘭州男子赫芬頓因2起莫須有謀殺案,被冤枉監禁32年。(美聯社)

美國馬里蘭州男子赫芬頓因2起莫須有謀殺案,被冤枉監禁32年。(美聯社)

〔編譯謝宜哲/綜合報導〕美國馬里蘭州男子赫芬頓(John Huffington)因2起莫須有謀殺案,被冤枉監禁32年。他24日宣布將控告前執法官員。

根據《美聯社》報導,赫芬頓2023年1月被時任馬里蘭州長霍根(Larry Hogan)赦免。霍根以檢察官不當行為為由,赦免赫芬頓與1981年哈福德縣(Harford)發生的一起雙重謀殺案相關罪名。

現年62歲的赫芬頓始終堅稱自己無罪。2013年他從帕塔克森特(Patuxent)監獄獲釋,此前他服刑32年。

赫芬頓被捲入的案件名為「紀念日謀殺案」(Memorial Day Murders)。貝克爾(Diane Becker)在她房車裡被刺死,她男友哈德森(Joseph Hudson)也被槍殺,屍體被發現在幾公里外。第二名嫌犯在案件中作證並指控赫芬頓,該嫌犯被定罪為一級謀殺並服刑27年。

哈福德縣檢察官卡西利(Joseph Cassilly)採取後來被證實錯誤的證詞,該證詞稱在案發現場發現的頭髮與赫芬頓頭髮相符。1981年赫芬頓首次就定罪提出上訴,1983年陪審團裁定他一級謀殺罪成立,並判處他死刑。檢察官後來將刑期減為2個終身監禁。

2011年《華盛頓郵報》披露一份FBI報告。該報告發現負責分析頭髮證據的FBI特工,可能沒有使用可靠科學手段,或根本沒檢測頭髮。該報告撰寫於1999年,但卡西利未將其提供給赫芬頓律師。

2013年赫芬頓提交新證據,使用先前審判中無法獲得的DNA檢測技術後,弗雷德里克縣(Frederick)1名法官撤銷對赫芬頓的定罪,並下令重新審判。 30多年後毛髮證據經DNA檢測後顯示,並非赫芬頓所有。

赫芬頓對卡西利、負責此案的助理州檢察官科門(Gerard Comen)、哈福德縣政府以及縣治安官辦公室偵探薩內曼(David Saneman)、霍恩(William Van Horn)和皮查(Wesley J. Picha)提出指控。但除了薩內曼外,其他人均已去世。

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