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7 7 月

認戒嚴造成精神損害 南韓法院判尹錫悅賠「每人10萬韓元」

南韓法院25日一審判決南韓前總統尹錫悅須為去年12月3日晚緊急戒嚴,造成104名原告的精神損害,每人支付10萬韓元(約2130台幣)賠償金。(美聯社檔案照)

南韓法院25日一審判決南韓前總統尹錫悅須為去年12月3日晚緊急戒嚴,造成104名原告的精神損害,每人支付10萬韓元(約2130台幣)賠償金。(美聯社檔案照)

首次上稿 07-26 22:32
更新時間 07-27 06:17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因緊急戒嚴事件遭彈劾下台的南韓前總統尹錫悅,遭民間團體求償精神損害,南韓法院25日一審判決原告勝訴,尹錫悅須向104名原告,每人支付10萬韓元(約台幣2130元)賠償金。

南韓《東亞日報》26日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審判第2獨任庭,25日做出上述判決。這是法院首次認定,尹錫悅去年12月3日晚緊急戒嚴之舉,造成民眾精神損害,而且民眾有權要求賠償,今後可能還會有類似訴訟提出。

法官指出,尹錫悅違憲、違法的緊急戒嚴令,導致國會癱瘓,違背了其身為總統負有維護國民生命權、自由和尊嚴的職責,「很明顯地,看到此場景(戒嚴)的國民,承受恐懼、不安和羞恥心等精神上的痛苦」,因此,被告有義務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法官定出,「被告向原告(每人)支付10萬韓元和延遲損失金(即利息)」,延遲損失金之計算,以尹錫悅收到訴狀的第二天4月30日起,每年12%利率計算。

尹錫悅尚未決定是否上訴。由於法院命令立即承認判決效力的「臨時執行」,若尹錫悅不立即支付賠償金,就將持續加計利息。不過,若二審翻案,原告則須返還賠償金和利息。

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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