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phabet旗下的谷歌(Google)今天因與澳洲電信公司(Telstra Corp)與新加坡電信旗下的澳星通訊公司(Optus)達成「反競爭」的搜尋交易,遭澳洲監管機構告上法庭。
路透社報導,澳洲競爭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ACCC)表示,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間,Google亞太公司與澳洲電信公司與澳星通訊公司達成「協議」,同意在兩家公司銷售的安卓(Android)手機上,僅預先安裝Google搜尋。
澳洲競爭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在聲明中表示:「作為回報,澳洲電信公司與澳星通訊公司能在使用者在安卓手機上使用Google搜尋時,所產生的廣告收益分一杯羹。」
澳洲競爭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表示,Google已與監管機構合作並承擔責任,同意共同向聯邦法院提出,應處以5500萬澳元(約新台幣10億7000萬元)罰款。
Google亞太公司及其母公司Google LLC承諾將從安卓手機製造商和電信業者的合約中,移除某些預先安裝的應用程式以及預設搜尋引擎的限制,澳洲競爭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已經接受。
澳洲競爭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席高特裡布(Gina-Cass Gottlieb)指出:「今天的結果…為數百萬澳洲人帶來更多搜尋選擇的可能,也讓具競爭力的搜尋供應商能有效接觸到澳洲消費者。」
Google、澳洲電信公司和澳星通訊公司尚未立即回應路透社的置評請求。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