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最高法院近日驳回总统卡里斯对「教会与宗教团体法」修正案的违宪审查声请,裁定相关规定合宪。内政部长塔罗表示,境内东正教团体须依新法切断与俄罗斯莫斯科牧首区的从属关系。
爱沙尼亚国会去年4月通过相关修正案,要求宗教组织不得与「对国家安全、宪法或公共秩序构成威胁」的境外个人或组织维持联系,并须在法案生效后限期调整章程与运作方式。该法主要针对与俄罗斯东正教会有隶属关系的宗教团体。
然而,卡里斯(Alar Karis)当时以违宪为由退回法案,指出相关禁令过于广泛且模糊,恐对宗教与结社自由造成过度限制,影响民主社会运作。国会之后重新通过法案但未大幅修改,卡里斯遂将争议提交最高法院裁决。
爱沙尼亚公共广播公司(ERR)8日报导,最高法院由17名法官审理本案,多数认为修正案可透过限缩解释方式适用,不致导致宗教团体遭任意强制解散,因而未违反宗教自由与结社自由。但有6名法官持不同意见,指法律欠缺明确性,恐影响基本权保障。
判决指出,该法虽对宗教与结社自由构成重大干预,但在国家安全与宪政秩序面临风险下,具正当性。最高法院并强调,只有当宗教团体与境外宗教组织的联系构成「实质威胁」时,才须依法切断关系,且强制解散必须为最后手段,并由法院裁定。
塔罗(Igor Taro)表示,修正案即将生效,其目的在于防止支持战争、侵略或恐怖主义的外国宗教机构对爱沙尼亚造成影响。他指出,爱沙尼亚东正教会应终止与莫斯科牧首教区的从属关系。
塔罗强调,该法并非禁止东正教,也不涉及关闭教堂或修道院。若未来出现需解散宗教团体的情况,将由法院依法裁定,而非行政机关决定。爱沙尼亚内政部并表示,法律生效后将设6个月过渡期,期间将与受影响宗教团体沟通并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