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 7 月

美最高法院支持出生公民权 撤销川普限制出生公民权命令

美国最高法院6月30日判决,以6比3票数支持出生公民权,撤销川普总统限制出生公民权命令。

首席大法官罗伯兹在判决书指出,根据美国宪法,在美国境内出生、其父母即使是非法居留或仅属暂时居留的人,其子女出生时即具有美国公民身分。

在判决书中,罗伯兹援引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的历史背景。该修正案是在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通过,目的是解决获得自由、且出生于美国的前黑奴是否具有美国公民身分问题。

罗伯兹在判决书中写道:「无论是在当时还是现在,公民身分意味著拥有各项权利,也就是能够自由参与我们政治共同体的权利。第14修正案的制定者,将这项承诺扩展到『这片土地上每一位自由人』。今天,我们仍然信守这项承诺。」

下级法院先前已判决,川普这项命令违反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以及一项明文保障出生公民权的联邦法律。此案原告是公民身分因这项指令受威胁的父母及子女团体,采集体诉讼方式提出。

川普在1月20日重返执政首日签署命令,要求美国各机关不承认在美国出生、双亲均非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俗称「绿卡」持有者)的子女为美国公民,作为他第二任内一系列打击移民措施的一部分。

宪法第14修正案长久以来被解读为保障在美国出生婴儿享有公民权身分。不过,川普政府主张,此条文并不赋予非法移民或合法但仅短期停留者(如留学生或工作签证持有者)所生子女美国公民身分。

川普这项法律观点,无论是在政策制定者或法律专家之间都几乎没有获得支持。

川普政府主张,出生公民权为非法移民提供诱因,引发所谓「生育旅游」,即外国人专程赴美产子让子女取得美国公民权。

第14修正案公民权条款规定,「凡在美国境内出生或归化,且受其管辖之人,皆为美国及其所居住州的公民」。这个修正案于1868年在1861年到1865年美国内战结束废除奴隶制度后通过。

川普政府主张,「受其管辖之人」这一句,意味仅在美国出生不足以取得公民身分。政府表示,公民身分只授予「主要效忠」于美国的人的子女,包括公民与永久居民。所谓效忠,仅适用于「合法定居」,亦即政府律师所指「在国内合法、永久居留并有意长期定居」。最高法院多数法官显然不接受这种观点。

这项挫败势必令川普失望,迫使他寻找其他方法限制无证移民进入美国。

美国总统川普6月29日在白宫签署命令。欧新社
美国总统川普6月29日在白宫签署命令。欧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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