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1 7 月

媒体:中资违令恐损安全 澳洲拟修法扩大政府权限

中资控制澳洲稀土开发商「北方矿业」股权争议持续,涉及争议的中资股东并未遵循澳洲政府命令出售股份,而且又未遵照澳洲法院裁决缴交罚款;对此,澳洲政府拟推动修法扩大财政部部长权限。

澳洲人报(The Australian)今天刊登报导,因应中资控制「北方矿业」(Northern Minerals)股权争议持续,政府准备在今年稍后或2027年初推动修订「外国收购和接管法」(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Act),以便让财政部部长可以更有效地应付类似案件。

澳洲人报指出,中资控制「北方矿业」股权争议,曝露了澳洲财政部部长权限不足的问题。涉及争议股东之一「印度洋国际航运服务公司」(Indian OceanInternational Shipping and Service Company Ltd )及其唯一董事景田(Jing Tian,音译),由于并未按照命令出售其「北方矿业」股份,澳洲财政部遂向法院提出告诉;随后,澳洲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今年1月裁定「印度洋国际航运」及景田须缴付澳币1400万元(约新台币3亿1600万元)罚款;不过,他们至今仍未缴纳罚款。

澳洲人报又指出,由于中资控制「北方矿业」股权争议难解,「北方矿业」迟迟无法展开其布朗斯山脉(Browns Range)的「重稀土」(heavy rare earths)生产项目,耽误了供应「澳英美三方安全伙伴关系」(AUKUS)核潜艇、战斗机、飞弹和其他武器系统部件所需要的关键材料;故此,「北方矿业」股权争议陷入僵局,已造成对中国有利局面。

澳洲资源部长金恩(Madeleine King)指出,「北方矿业」公司旗下布朗斯山脉(Browns Range)矿区的蕴藏矿物,对澳洲生产重稀土和其他关键矿产替代性安全供应链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金恩表示,为了国家利益,澳洲将会针对「北方矿业」采取进一步行动。她说:「任何在澳洲投资的人都必须遵守我们的法律。外国投资者必须遵守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和法院的决定。」

另外,一位不具名澳洲财政部发言人向澳洲人报表示:「澳洲拥有健全和非歧视性的外资投资制度;如有必要,将采取进一步行动以保护我们的国家利益。」

中资控制「北方矿业」股权争议,事缘于2023年中国商人吴涛(Wu Tao,音译)稍早透过总部位于新加坡的 「域潇基金」(Yuxiao Fund )收购「北方矿业」9.8%股份,并且一度计划增持至19.9%。但有关计划被查默斯透过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阻止。

到了2024年,当时担任「北方矿业」董事长的柯蒂斯(Nick Curtis)警告,与吴涛有关的其他投资者在购买「北方矿业」股份,并试图控制该公司。随后,查默斯下令「北方矿业」的五名股东须于60天内「减持股份」(sell down their holdings)。

被点名的涉及争议股东包括「黑石资源」(Blackstone Resources)、「印度洋国际航运」和「域潇基金」等投资者;合共6亿1300万股,占「北方矿业」10.4%股权。

澳洲人报还提到,金恩表示,继上星期澳洲政府冻结与涉及的香港英德有限公司(Ying TakLimited)、Real International Resources Limited和QogirTrading & Service Co.三家公司的「北方矿业」股东权益后,澳洲政府将会采取更强硬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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