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23日宣布,将对主要贸易伙伴加征10%至12.5%关税,取代美东时间24日凌晨到期的10%暂时关税。
根据USTR新闻稿与华尔街日报报导,欧盟、台湾、日本、南韩和瑞士部分未另获豁免的产品,第301条关税税率将依10%或12.5%扣除最惠国待遇(MFN)税率后计算,详细规定将另行刊登于《联邦公报》。
公告另列出五类可获豁免的产品,其中四类包括若被加征关税,可能导致美国国内供应短缺的原物料;可能冲击整体经济的产品;无法在美国以足够数量或合理价格种植、生产,也无法从其他来源取得的产品;以及加征关税可能无助于大幅消除调查认定可采取行动的行为、政策及做法的商品。
另一类则是阿根廷、孟加拉、柬埔寨、厄瓜多、萨尔瓦多、欧盟、瓜地马拉、印尼、约旦、马来西亚、瑞士、台湾或英国的特定产品,若予以豁免,可鼓励这些经济体履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商品的承诺,或制定并有效执行相关禁令。
新关税将于美东时间24日凌晨12时01分生效,正值暂时关税到期。钢铁、铝、汽车及零件等已另行适用国家安全关税的商品,不适用新关税;部分食品与农产品、肥料及能源产品也将获得豁免。
新关税依据经常被援引的《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被认为更能经得起法律挑战,一旦实施便可无限期维持,总统也能单方面调整。尽管短期经济影响预料有限,但贸易专家指出,未来几个月还有多项关税措施预定推出,可能进一步推高企业与消费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