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31 12 月

八仙樂園塵爆案假扣押 最高法院再裁准扣押5億

39名傷者為確保日後能向八仙請求醫療費、復健費、勞動能力損害等巨額賠償,他們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資產,最高法院今天再裁准假扣押5億元確定。(資料照)

39名傷者為確保日後能向八仙請求醫療費、復健費、勞動能力損害等巨額賠償,他們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資產,最高法院今天再裁准假扣押5億元確定。(資料照)

八仙樂園彩色派對塵爆案,造成15人死亡、超過400人輕重傷慘劇,案發即將屆滿1年,39名傷者為確保日後能向八仙請求醫療費、復健費、勞動能力損害等巨額賠償,他們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資產,最高法院今天再裁准假扣押5億元確定;日前,最高法院已裁准假扣押1.6億元。

震驚社會的八仙塵爆案,源於玩色創意國際公司於去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發生粉塵爆炸,造成499人受傷,至今15人死亡。士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判處玩色創意的負責人呂忠吉4年10月徒刑。

繼最高法院裁准假扣押八仙樂園資產1.6億元確定後,傷者呂意銘等39人又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及董事長陳柏廷財產,以每人傷燙傷醫療費及勞動力減損等共1300萬元計算,總計超過5億元,獲士林地院裁准。但八仙樂園提起抗告,主張獲檢方不起訴,對事故沒有過失而不須負賠償責任。

高等法院認為,傷者總損害賠償金額甚鉅,未來,傷者等人恐有難以執行債權之虞,原裁定並無不當,今年三月駁回抗告。八仙樂園不服,提起「再抗告」,今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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