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4 6 月

新加坡警方再对Meta下指令 要求扩大脸书防诈

为打击网路诈骗,新加坡内政部今天表示,警方依「网路刑事危害法」对脸书母公司Meta发出第2道实施指令,要求其扩大打击脸书上冒充个人的诈骗活动、强化人脸识别与用户检举审查机制;若无合理理由未遵从指令,最高可罚新币100万元(约新台币2480万元)。

新加坡内政部今天发布新闻资料指出,警方于27日依据「网路刑事危害法」(Online Criminal HarmsAct),对Meta发出第2道「实施指令」(Implementation Directive),要求其采取措施,打击脸书(Facebook)冒充个人的诈骗广告、帐号、个人档案或商业专页。

新加坡警方去年9月首次向Meta发出实施指令后,脸书上涉及冒充政府官员的诈骗案件数量有所减少。不过,警方表示已观察到诈骗者随后转而冒充,未涵盖在首个指令范围内的其他人士。

在这次的新指令下,Meta仍须强化人脸识别机制,并优先处理新加坡用户的检举通报,但打击对象将扩大至冒充其他个人的诈骗活动。

根据新闻资料,Meta须于1月31日前,将打击诈骗措施的适用范围扩大至未纳入首道指令的政府官员,并于2月28日前进一步涵盖经警方评估为高风险、且曾因遭冒充而报案的新加坡本地人士。

此外,Meta也须在6月30日之前,为在新加坡本地较受关注(notable)的脸书用户,实施人脸识别机制,以减少冒充这些用户的诈骗广告、帐号及个人和商业专页。新闻资料并未进一步说明这类用户的涵盖范围。

如果Meta无合理理由未遵从指令,一经判定最高可罚新币100万元;若违规行为持续,亦可被处以每天最高新币10万元的追加罚款。

新加坡在2023年通过网路刑事危害法,并于2024年实施「网路通讯服务守则」及「电子商务服务守则」。依据该法令,政府可向网路服务提供商发布「实施指令」,要求落实特定系统、流程或防护措施,以因应诈骗或其他恶意网路行为的风险。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