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邏輯混亂文理不通不懂法律,淄博市文化旅遊局竟能如此沒文化?!

本站訊 2022年8月22日,山東省淄博市文化和旅遊局(以下簡稱淄博文旅局)針對中國焦點新聞網特約記者趙某做出處罰決定書([淄]文綜罰字[2022]F—000021號),以趙某假冒記者採訪為由,決定對其罰款三萬元人民幣,並責令其停止假冒記者從事新聞採訪活動。此事立即在媒體圈內引發強烈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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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報業日前在北京召集十餘名資深媒體人,將此事向媒體圈通報。中國焦點新聞報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焦點報業)稱:淄博文旅局的處罰決定書,充分彰顯了不受監督、制約的公權力是何等的霸道、蠻橫和愚昧。儘管該局給趙某送達事先告知書之後,趙某和焦點報業曾經提出強烈質疑,儘管山東省委宣傳部也認定焦點報業和中國焦點新聞網是離岸新聞機構,但是淄博文旅局霸道、蠻橫依舊,其做出的處罰決定書竟然邏輯混亂至極,簡直連一點文化都沒有!讀後,人們感到震驚的同時,不禁強烈質疑:這是文旅局的人寫的文章嗎?這種人是怎麼當上文旅局官員的?如果對這種低素質的官員不嚴加管教,其出來到處執法,還有老百姓的活路嗎?

老記者多次曝光當地醜聞惹來禍端

據悉,趙某是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人,曾在當地官方媒體從事新聞採訪工作,2020年10月1日被焦點報業旗下網站中國焦點新聞網聘為特約記者,其使用的是新聞工作證,其還擔任淄博明生法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之前,趙某曾經多次調查當地一些百姓維權事件,並在騰訊、百度、一點資訊、今日頭條、新浪、網易、搜狐、法治與社會、焦點日報、中國視點網等諸多網站發表,產生了很強烈的反響,一些村霸、鄉霸和腐敗官員因此被抓進監獄或被撤職查辦,對其恨之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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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趙某介紹,2022年8月9日上午,趙某在淄博的辦公室突然來了一夥穿藍制服的四個人,亮明證件後才得知是淄博文旅局的工作人員,為首的是姜澤、李毅,進屋後就問了一些和趙某採訪調查有關的問題之後離開。8月10下午,文旅局又來了7個人。趙某認為,自己沒有做什麼壞事,只是出去調查了解點情況,也沒當回事。沒想到8月12日,文旅局的人卻送來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淄]文綜罰告字[2022]F-000021號)。趙某立即將此情況告知焦點報業,焦點報業立即致函淄博文旅局,與此同時,趙某也將異議書送至該局。本以為,該局會認真考慮、慎重研究後撤銷處罰,但是,8月22日,該局再次來人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淄]文綜罰字[2022]F—000021號)。

爭議巨大的處罰決定書

該處罰決定書稱:經依法調查查明,你假冒新聞記者從事新聞採訪活動,違反了《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以上違法事實有以下證據證實:

1,對商家鎮政府工作人員調查詢問筆錄1份,以及商家鎮政府工作人員提供的趙某採訪時出示的《中國焦點新聞網介紹信》1份、趙某在中國焦點新聞網新聞工作人員查詢中心的信息1份、與趙某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屏1份,證明趙某以中國焦點新聞網特約記者身份到商家鎮政府開展新聞採訪活動;

2,對山東省魯中監獄工作人員的調查詢問筆錄1份,以及山東省魯中監獄工作人員提供的趙某《中國焦點新聞網介紹信》1份、採訪山東省魯監獄工作人員提供的趙某《中國焦點新聞網介紹信》1份、採訪山東省魯中監獄提綱1份、趙某在山東省魯中監獄門口要求採訪的監控視頻1份,證明趙某以中國焦點新聞網特約記者身份到山東省魯中監航開展新聞採訪活動;

3,文書編號為(淄)文綜檢(勘)字[2022]6009號的《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現場檢查照片一至十八1份、現場檢查執法記錄儀錄像證據1份,證明淄博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對趙某工作地點現場檢查情況,趙某的淄博市張店區居民身份信息,趙某持有中國焦點新聞網新聞工作證、介紹信、車載工作牌,趙某承認自己是中國焦點新聞網的特約記者、山東淄博工作站站長,從2020年從事中國焦點新聞網記者採訪等業務,曾到山東省魯中監獄要求開展新聞採訪活動等內容;

4,中國記協網遠程勘驗截圖一至七1份,證明《港澳媒體常駐內地記者站及常駐記者最新名錄》中沒有中國焦點新聞網報業集團、中國焦點新聞網、中國焦點新聞報業、趙某信息;

5,中國焦點新聞網遠程勘驗截圖一至五1份,證明中國焦點新聞網公布的申請本站特約記者(駐地記者)的方式、要求、記者證樣式等與國家規定不符;

6,《中國共產黨山東省委宣傳部關於核查「中國焦點新聞報業集團」和「中國焦點新聞網」有關問題的通知》1份,證明「中國焦點新聞報業集團」和「中國焦點新聞網」為未經批准在境內違法開展涉新聞活動的「離岸新聞機構」;

7,8月10日執法記錄儀錄像1份,證明趙某對8月9日現場檢查獲取的照片證據、視頻證據,以及山東省魯中監獄工作人員提供的視頻證據核對無誤後簽字,趙某承認曾到商家鎮政府開展新聞採訪活動。趙某表示自己是中國焦點新聞網的記者,淄博市相關部門無權責令停止其新聞採訪活動。

焦點報業認為處罰決定書邏輯混亂文理不通

對於淄博文旅局的事先告知書,焦點報業曾提出強烈質疑,並提供證據證明認定趙某假冒記者採訪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但是,淄博文旅局只是一句「本機關經審核對其中內容不予採信」就全部予以否定,罔顧法律和事實,悍然做出處罰決定書,可見其傲慢、驕橫到了何種地步。因此,焦點報業再次提出強烈質疑的同時,向淄博市文化和旅遊局提出抗議:

1,中國焦點新聞報業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註冊於香港的新聞媒體公司,註冊編號:1657020,無論通過企查查、天眼查還是到香港政府企業註冊處查詢,我公司都是至今仍然在正常運行,每年都正常年檢、交稅,是一家合法公司(香港政府企業註冊處查詢網址:https://www.icris.cr.gov.hk/csci/)。2015年11月,司法部委託的香港律師機構還曾專為該公司出具證明文件,並加蓋了司法部的專用公章,證明該公司是合法存在的香港新聞機構。中國焦點新聞網是該公司旗下的新聞網站,至今已經運行了13年之久,儘管有人稱其為民間網站或個人網站,但截至到目前,中國大陸沒有任何一家機構能夠證明該公司是一個非法機構,其所辦的網站中國焦點新聞網是一家虛假網站,而司法部的權威證明文件卻能夠證明該公司是合法存在的公司,所以淄博文旅局稱趙某假冒記者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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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淄博文旅局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自相矛盾。如該局的處罰決定書稱:「6.《中國共產黨山東省委宣傳部關於核查『中國焦點新聞報業集團』和『中國焦點新聞網』有關問題的通知》1份,證明『中國焦點新聞報業集團』和『中國焦點新聞網』為未經批准在境內違法開展涉新聞活動的『離岸新聞機構』」。這一點說的比較準確,連山東省委宣傳部都認定該公司和中國焦點新聞網是「未經批准在境內違法開展涉新聞活動的『離岸新聞機構』」,說明山東省委宣傳部還是懂一點法律常識的,未經批准的「離岸新聞機構」不能等同於虛假的新聞機構,只是說該公司和網站沒有辦理在中國大陸運作的批准手續,也就是運作不規範,但是絕不等於說該公司和網站是虛假的。山東省委宣傳部的通知從官方角度再次證明認定趙某假冒記者身份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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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淄博文旅局的處罰適用法律錯誤。眾所周知,全世界有200多個國家,都有各自的媒體,都給自己的新聞從業者發證。依據香港特區基本法,香港媒體都是由媒體自己發證,只要媒體真實存在,媒體又承認所發出的證件,其證件就是真實的、合法的。然而,淄博文旅局卻依據中國大陸的規定評斷該公司給趙某所發的證件,這是十分荒唐的。該局的處罰決定書稱:「5.中國焦點新聞網遠程勘驗截圖一至五1份,證明中國焦點新聞網公布的申請本站特約記者(駐地記者)的方式、要求、記者證樣式等與國家規定不符。」如上所述,香港媒體的證件自然與大陸的不同,該局卻用大陸的規定來管理大陸以外的媒體,是十分荒唐的,其錯誤是十分離譜的,無需爭辯的。處罰決定書還稱「4.中國記協網遠程勘驗截圖一至七1份,證明《港澳媒體常駐內地記者站及常駐記者最新名錄》中沒有中國焦點新聞網報業集團、中國焦點新聞網、中國焦點新聞報業、趙某信息」。這裡沒有查到趙某的信息,正說明該公司和網站是「未經批准」的在大陸從事新聞的「離岸新聞機構」,我公司在大陸運作不規範,但是這並不等於說趙某的證件是虛假的。

4,尤其可笑至極的是,淄博文旅局居然依據《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做出處罰決定,但是此辦法第三十九條卻十分明確的規定「國外及香港、澳門、台灣新聞機構的人員在境內從事新聞採訪活動,不適用本辦法。」既然連山東省委宣傳部都認定焦點報業是離岸新聞機構,而不是假冒的或虛假的新聞機構,淄博文旅局憑什麼依據大陸的一個部門管理辦法,對香港媒體的特約記者做出處罰決定,豈不貽笑大方?

律師認為地方官員打擊媒體是為了保護癩瘡疤

有法律界資深律師在接受記者諮詢時說:目前,我國大陸尚未出台新聞法,如何規範新聞採訪屬於無法可依的狀態,只能依據現行法規。依據港澳台媒體記者在中國內地採訪管理辦法,焦點報業的特約記者,未辦理相關手續進行採訪活動,只能認定為違規,卻並不能認定其違法,因為目前還沒有這方面的法律。現今國內對於香港媒體記者,只有一個《香港澳門記者在內地採訪辦法》,依據該辦法,該公司特約記者在採訪中沒有備案或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也只是違規,而該辦法並沒有規定違規採訪可以罰款。文化、宣傳系統關於記者採訪的文件和規定,是與現行法律相抵觸或嚴重背離的。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尤其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和2007年發布2019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任何人從事信息的採集、收集或稱新聞採訪,只要不涉及泄露國家機密的都不違反法律。據此,文化、宣傳系統所稱的「採訪權」等說法,其目的無非就是為了保護地方上的腐敗官員。在腐敗問題大面積爆發之際,地方政府為了保護當地的官員或為了面子,使出了種種招數阻止記者調查真相,這是公開的與黨中央國務院中紀委唱反調。

焦點報業負責人稱:淄博文旅局的處罰決定書不僅僅是文理不通,甚至邏輯混亂至極,連一點法律常識都不懂。人民日報曾經刊文稱,官場的逆淘汰將危及到國家安全,難道淄博的官場都是這種一點文化都沒有的人在管事嗎?我們十分不解的是,作為一個政府部門,而且是文化管理部門,其所用之人最起碼也得懂點法律有點文化,難道淄博文旅局的官員們昨天還是流氓地痞今天才混進了官場嗎?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我們在走行政複議程序的同時,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糾正淄博文旅局的錯誤。這不僅是為了焦點報業的利益,也是為了捍衛媒體和媒體人的共同權益。

對於此事件,媒體將密切關注並跟蹤報道。(作者:焦點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