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抚远:张广道案现“双凶”“真凶”现身称“领导让干的”
本网讯 黑龙江省抚远市(原抚远县)地处东北边陲,隶属佳木斯市,是中国陆地最东端的县级行政区,也是我国最早看见太阳升起的地方。这里有着广袤的土地和自然资源,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分布在这里。
张广道,1953年出生于抚远县浓桥镇,提前退休后于2001年在浓桥镇新海村“老知青”陈文斌手里流转土地近200公顷,实际经营137公顷。几年来,张广道陆续雇佣张彦、赵立宝、汪海涛等人生产经营,每到农忙季节他们都在田里忙忙碌碌,过着普通百姓的生活,土地给张广道平静的生活增添了希望。然而,也正是土地彻底改变了张广道的人生轨迹。
2009年6月5日,张广道、张彦、赵立宝三人去自家的地头种大豆时,分别被三江自然保护区公安局田振峰、清水河保护站李红军、王明亮、赵洪亮等人带走。张广道这一去却在监狱中度过了三年灰暗的人生。最终,张广道被抚远县法院以非法占有农用地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张彦、赵立宝、汪海涛以相同罪名被抚远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不等的刑罚。
经营土地换来“牢狱之灾”
张广道告诉记者:“我是2009年6月5日早上在自家地窝棚前被三江自然保护区公安局田振峰、保护站长李红军抓走的,他们把我带上警车,直接送到三江保护区进行关押,一整天也没有对我进行询问。大约晚上6点左右,突然来了一个人,他自称是抚远县公安局的张凯,在没有核实我的身份、不询问、不录口供、不做笔录的情况下,告诉我被刑拘了,同时拿出刑事拘留通知书让我签字。我说,我犯什么法了,我不签字。办案人员不容分说把我送进了抚远县看守所。抚远县公安局从6月5日对我刑拘,到抚远县检察院7月6日对我批捕,公安局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对我进行过5次提审,奇怪的是公安局从未带我对作案现场进行指认,我也没有在涉案地块损坏林地,我耕种的土地是合法的,所以我不承认自己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这是保护区李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