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农金科种业伪劣种子坑农,吉林省农业厅文件被指欺上瞒下
近日,记者接到投诉:吉林省前郭县查干花镇马超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34户农民,2018年3月,通过北京中农金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中农)销售经理苏庆焱、韩小靖(夫妻关系)宣传介绍,购进锦源338玉米种子602袋,种植面积60.2公顷。当年9月,他们发现种植的玉米出现大面积空杆、倒伏、穗小的情况,即向苏、韩经理报告反映。该公司随即派来吉林区经理李宁到现场踏查后,认定事实属实。经协商,双方同意由该公司赔偿玉米种子德祥88号6000袋(实际赔偿4000袋,尚欠2000袋)。2019年,该社使用该种子种植玉米面积290公顷,结果仍出现同样现象。又经多次协商,北京中农拖延至今不能解决。2019年10月,合作社派出代表人代表全体农户向前郭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吉林省种子管理总站投诉,请求该公司就此造成该社玉米严重减产,2018年经济损失903000元、2019年经济损失3697500元(二年共计损失4600500元)的问题请求查处并给予赔偿。
然而,举报人马占坤反映,一年多来他们数次往返上述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但这些部门互相推诿,刁难百姓。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农种访(2019)第55号文件称:“我厅就马超提供的德祥88号玉米种子包装标签与同一生态区引种备案不符的情况,为马超提供了书面材料,马超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 对此,马超等人提出质疑:既然贵局已发现该种子与备案不符,就说明其为伪劣种子无疑。可是,省农业厅非但不依法追究,还虚构假证给国家相关部门上报红头文件,企图平息此事,实为严重的枉法行为。并且,马超称在此之前并没有任何单位及工作人员交代该结果,也没有满意之说。显然,省农业厅的说法是欺骗上级的谎言。
律师说法:
1、该文件称“因举报时玉米已收获,无法进行农作物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不是事实。2019年9月,合作社已向前郭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举报,该队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