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農金科種業偽劣種子坑農,吉林省農業廳文件被指欺上瞞下
近日,記者接到投訴:吉林省前郭縣查乾花鎮馬超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34戶農民,2018年3月,通過北京中農金科種業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北京中農)銷售經理蘇慶焱、韓小靖(夫妻關係)宣傳介紹,購進錦源338玉米種子602袋,種植面積60.2公頃。當年9月,他們發現種植的玉米出現大面積空桿、倒伏、穗小的情況,即向蘇、韓經理報告反映。該公司隨即派來吉林區經理李寧到現場踏查後,認定事實屬實。經協商,雙方同意由該公司賠償玉米種子德祥88號6000袋(實際賠償4000袋,尚欠2000袋)。2019年,該社使用該種子種植玉米面積290公頃,結果仍出現同樣現象。又經多次協商,北京中農拖延至今不能解決。2019年10月,合作社派出代表人代表全體農戶向前郭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吉林省種子管理總站投訴,請求該公司就此造成該社玉米嚴重減產,2018年經濟損失903000元、2019年經濟損失3697500元(二年共計損失4600500元)的問題請求查處並給予賠償。
然而,舉報人馬占坤反映,一年多來他們數次往返上述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但這些部門互相推諉,刁難百姓。
吉林省農業農村廳農種訪(2019)第55號文件稱:「我廳就馬超提供的德祥88號玉米種子包裝標籤與同一生態區引種備案不符的情況,為馬超提供了書面材料,馬超對這一結果表示滿意」。 對此,馬超等人提出質疑:既然貴局已發現該種子與備案不符,就說明其為偽劣種子無疑。可是,省農業廳非但不依法追究,還虛構假證給國家相關部門上報紅頭文件,企圖平息此事,實為嚴重的枉法行為。並且,馬超稱在此之前並沒有任何單位及工作人員交代該結果,也沒有滿意之說。顯然,省農業廳的說法是欺騙上級的謊言。
律師說法:
1、該文件稱「因舉報時玉米已收穫,無法進行農作物質量糾紛田間現場鑒定」不是事實。2019年9月,合作社已向前郭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舉報,該隊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