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遠洋捕撈」打擊廣東民企 異地執法引發深度反彈
浙江杭州一派出所列明外地公安不得非法到當地入企辦案(左)。廣東省情內參披露「遠洋捕撈」式執法導致該省近萬家民企受影響。
近日,中國的「遠洋捕撈」現象頻繁引發關注。這一術語並非指傳統海洋捕魚,而是隱喻跨省執法部門在異地針對企業進行財產查封、凍結,甚至濫用刑事手段的行為,旨在以執法為名牟取不當利益。廣東省《內參》顯示,跨省異地執法導致省內近萬民企受傷害。
中國各省公安為解決政府財政問題,採取異地執法凍結或沒收民營企業賬戶資金的作法,被法律界稱為「遠洋捕撈」式執法,與「以刑化債」一同被視為損害民營經濟的「雙重頑疾」。
對此,資深財經評論人士蔡慎坤本周二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說,各地司法部門採取「異地執法」和「遠洋捕撈」說明各地財政問題非常嚴重:「各地政府財政已經招架不住了,『遠洋捕撈』這種情況都是地方政府一種耍無賴的表現,大家(各地政府)都有任務,現在地方財政發工資都成問題,整個政府機器運轉都出了問題。這些執法部門都有任務,他們必須要搞錢,稅務要搞錢,各地企業主的錢都被盤剝得差不多了。」
廣東省的《省情內參》近期曝光,指出珠三角地區的深圳、廣州、東莞等城市近年來成為異地執法的重災區。特別是在2023年,僅廣州一地已有近萬家民營企業遭受跨省查封,絕大多數案件存在趨利性執法的跡象。以壹健康集團為例,該公司原涉案金額僅約60萬元,但河南省焦作、商丘市公安局跨省動員1600多名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