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男子加入通讯软体Telegram暱称「奶鸡」等人组成诈欺集团,接受指示持人头帐户提款卡提款,造成21人被诈受害。洪男供称拿到提领金额的2%当作报酬,但未自动缴交犯罪所得。彰化地方法院审结,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应处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
根据地检调查,以「奶鸡」为首的诈团去年8月在网路佯称可免费赠送乐高玩具、恭喜抽奖中10万元,及要购买商品、二手婴儿用品、住宿券等方式,假称转帐失败、需操作ATM认证、操作网银认证,诱骗被害人汇款1万35元至5万元到人头帐户。
洪男去年8月加入「奶鸡」诈团,依指示持人头帐户提款卡到超商、邮局或金融机构自动提款卡取领,再依指示转交给收水手。21名被害人合计遭诈117万6566元。
彰化地院审酌,洪男加入诈团担任车手工作,犯后已坦承犯行,惟迄今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兼衡洪男的犯罪动机等,被害人受骗汇款的数额、洪男提领赃款数额及他自述智识程度、入监前当临时工、日薪1300元、家庭生活、济状况勉持等一切情状,分别量处如主文所示之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