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大豆沙拉油原料流向泰山公司,彰化卫生局指出,7月1日已派员前往泰山公司,抽验油槽内之中联大豆沙拉油及相关产品共3件;另业者也自主送验中联「大豆沙拉油」及生产之泰山大豆沙拉油与调合油共63件,目前均在检验中。彰化卫生局今天也依食药署新规,公布泰山公司10项受影响产品97家下游流向名单。
中联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大豆沙拉油」检出苯(a)骈芘(BaP)超标,彰化卫生局依据食药署7月4日函示,针对使用受影响大豆沙拉油制成之原型油品及使用含量达20%以上加工制品,须自主揭露资讯,彰化卫生局今公布泰山公司10项产品下游名单。 (https://www.chshb.gov.tw/node/219119832#gsc.tab=0)

名单显示,下游包括全联、大全联、万家福等通路,彰化县内则有好乐迪彰化店、花盒子北斗店等业者使用相关油品。不过,大多数流向仍为食品制造业、批发商及通路商,无法直接判断最终产品。卫生局表示,后续仍须由各县市卫生局进场查核,才能厘清是否再加工制成其他食品及实际流向。
此外,于7月1日派员前往泰山公司,抽验油槽内之中联大豆沙拉油及相关产品共3件;另业者亦自主送验中联「大豆沙拉油」及生产之泰山大豆沙拉油与调合油共63件,目前均待检验结果出炉。为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局已要求业者在检验结果确认前,暂停使用相关原料油脂投入生产,并限期于7月6日前提出产品回收及销毁计划,后续将持续追踪检验进度及回收、销毁执行情形。
卫生局呼吁,针对食用油脂已订有苯骈芘限量标准,食品业者应落实自主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卫生安全规定;如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应立即停止贩售并办理回收通报,违反者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7条规定,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