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男子加入诈欺集团当车手,2024年8月接受指示,到彰化县向被害人拿取650多万元现金,转交给诈团一名不详成员。彰化地方法院审结,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判处陈男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彰化县一名被害人2024年在脸书看到投资广告,点入后被游说与LINE暱称「Lourie张」联系,佯称投资虚拟货币稳赚不赔,指示被害人加入「博远财经论坛」群组,下载「HIM-PRO」APP投资虚拟货币,又加LINE暱称「币特速」为好友,同意交付现金购买USDT进行投资。
陈男按照诈团指示,驾车到诈团与被害人相约地点,拿到650万8032元,再到附近转交给诈团另一名不详成员而制造金流断点,陈男因此获得1万5千元酬劳。被害人交付现金后,投资群组消失、APP当机才知被诈,连忙报警。警方循线逮捕陈男,陈男在侦查和审判时自白犯行,缴回犯罪所得1万5千元。
彰化地院审酌,陈男正青年,身体健康却观念偏差,加入诈团当车手实为虎作伥,另衡量被害人财物损失情节匪浅,迄未获得陈男任何赔偿,及陈男自述智识程度、家庭状况,目前从事环保清运,薪资等家庭经济状况等一切情状,量处如主文所示之刑。

从事环保清运的陈姓男子当车手,害彰化县一名被害人损失650多万元,彰化地方法院判处陈男有期徒刑3年4月。记者简慧珍/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