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長春中院程鳳義院長麻木不仁,一樁離婚上訴案竟拖1年半不結

在全國抗擊新冠病毒肺炎的鬥爭中,黨中央對地方工作中暴露出的不作為、不擔當等官僚主義作風零容忍。政府工作所體現出的高效與透明,疫情信息披露的及時與公開,贏得了國際及全國人民的高度讚揚與認可。這也為今後工作改進指明了方向並提供了典範。不作為、不擔當等不良風氣不僅暴露在抗疫鬥爭中,也廣泛存在於各級公職人員,特別是個別領導幹部身上。例如: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樁普通離婚上訴案被主審法官及個別領導以各種借口,無故拖延審理長達1年半,至今還在繼續拖延。

2015年7月,該離婚案在長春市朝陽區法院湖西法庭立案受理,先後經過了兩次訴訟耗時4年多的時間。被告與法庭勾結、串通領導,採取各種手段人為製造借口,罔顧當事人分居10年、夫妻感情早已破裂的事實,單方面為被告背書。2018年8月20日,當第二次訴訟判決書下達時,原告發現:不僅與兩年前的第一次判決書基本雷同、如出一轍,而且違背事實枉法裁定,仍判決不予離婚!鑒於朝陽區法院如此的腐敗、徇私枉法,原告隨即上訴至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可誰能想到該案在朝陽區法院被惡搞的悲劇,悲劇再次長春中級法院被上演。

2019年4月,原告得到通知,該離婚上訴案將於2019年7月9日上午9:00點在長春市中級法院第31法庭開庭審理。當原告收到傳票時很是感慨,該案儘管經過了漫長的8個月送卷、閱卷等繁雜的不可告人的所謂程序,還是等到了最終的開庭審理的消息,還算是不幸中的萬幸,深信法律的正義只會遲到,不會缺席。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即將開庭的前一天(2019年7月8日),法庭通知原告取消次日的庭審。長春中級法院作為上訴法院,對上訴案既然已經決定開庭審理,況且又進行了必要的法律公告程序,3個月的公告期已過卻無故取消開庭審理,沒有任何合理合法的解釋。這種不作為和司法腐敗到了何種地步?一個普通離婚案純屬夫妻感情問題,況且子女與財產均無異議。被告是別有用心,才與法院勾結以達到她陷害原告之目的。她們這種權錢交易的勾當盡人皆知,否則,也不會出現這種比朝陽區法院更卑鄙的做法。無故取消庭審繼續拖延,充分暴露了法院內個別人的貪腐,搞權錢交易,這何止是不作為?這簡直就是在犯罪!利用一個離婚案在各級法院層層刮油,而滿足掌權者的私慾與貪慾,更縱容了被告的別有用心與惡念。該離婚案自立案算起,初審兩次耗時4年,上訴又拖了1年半,至今已5年了,仍無結果,實屬罕見。

開庭被無故取消後,原告便緊鑼密鼓、逐級陳情與上訪。原告最先找到的是長春中級法院民二庭主審法官宮平,以便了解內情及緣故,可宮平法官給出的卻是一些胡弄小孩的說辭,讓原告啼笑皆非。原告心理清楚,宮平說的不算,決定權在上面,於是找到民二庭陶錚庭長,並上交了相關材料。後聽說陶庭長要離開已將材料轉交給郭庭長,再後來便是那些不是聯繫不上,就是那些推三躲四的情況。經過多次上訪陳情,原告所遇到的都在敷衍了事,後來得出的結論是根本原因就在院長,而許多事情院長根本不知情。所以必須聯繫程院長,才能化解或跳過該案在上訴過程中所遭遇的非法阻擾及被惡搞的情況,可沒成想聯繫院長也是異常艱難。

2019年8月,原告從網上得知,長春市政府公告了市領導接待日程表,其中程鳳義院長接待日為2019年8月22日。可原告通過長春中院信訪、長春市信訪局、長春市外辦等多家單位聯繫約見程鳳義院長,都未能實現,無奈只能通過信函。原告認為通過挂號信及快遞的形式,就是程鳳義無時間審閱,秘書也會轉告的。確實,當信件寄出若干天后,原告再次造訪長春中院信訪處時,陳明哲處長告知原告說程鳳義院長已收到原告的信函,表示會關注此案,這使得原告很開心,可事隔了數月後仍沒有任何消息與進展。2019年10月19日,吉林日報的網站《彩練新聞》刊登了關於長春中級法院採取措施處理大量積壓案件的報道。原告由此聯想到自身在長春中院的遭遇,這與報道完全不符。大量案件積壓除客觀原因外,還存在個別人故意拖延審理、人為製造案件積壓、謀取不法利益等原因。為此,原告撰寫文章發表看法,標題為《關於「速裁快審」與長春中級法院程鳳義院長之商榷》的文章刊登後,得到了許多群眾的關注與廣泛反響,原告以為這篇文章的發表應該引起相關領導的重視。

到2019年12月16日,該離婚案上訴已一年多,開庭審理被無故取消,多方反映無效,案件仍沒有任何進展的情況下,原告為揭露該案件背後那些道貌岸然的法院人骯髒的勾當,發表了《長春中級法院程鳳義院長疑縱容下屬惡意拖延案件審理》的文章,將該離婚案上訴後法院內私下交易、串通合謀的內情曝光。一個小小的離婚案,經過兩級法院,上上下下,牽扯多少法官與領導,離婚案能拖延這麼久,看來這金錢的力量不可小視呀。

2020年1月13日,該離婚案被中止無任何進展,原告繼續發表《長春中級法院程鳳義院長繼續縱容下屬就意味著犯罪》的文章,希望多次曝光能引起相關領導關注,推動案件審理向前發展。

新的一年開始之際,我國的民法典即將生效,各項事業必將得到蓬勃發展。在這個現代社會飛速發展的時代,長春中院還在這樣的拖延工作,一個離婚上訴案竟押了1年多,如此這樣,長春中院必將被時代所拋棄。新民法典中婚姻法對離婚的定義,以及最高法對離婚判決的說明及解釋都非常清楚,對任何執法者來說,不加強深入學習,不努力提高自己就無法跟上潮流,也無法做一個合格的執法者。為使程鳳義院長不限於只聽被告與主審法官等人單方面的情況彙報,更讓廣大群眾都了解該案的由來,希望能對案件審理有所推動,所以發表了該篇文章。這正順應了百姓的一句話「上告不如上訪,上訪不如上網」。

婚姻對男女雙方而言,若感情不在了,婚姻就沒有任何意義。該離婚案夫妻已分居10年,僅離婚訴訟就已經5年多,至今為止雙方分居已經15年之久。可法院還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不是撈取利益又能為什麼呢?程鳳義作為院長,關於此案來自系統內的反映及多次的媒體曝光,應該是耳聞目睹,結果該案還在繼續被羈押,想必程院長不能是因為不是自己的離婚案而麻木不仁吧?這個離婚上訴案在長春中院已經1年半了,原告已經麻木,看你們究竟拖多久,原告拭目以待。

(2019)吉01民終字第817號原告:邢德坤

2020年5月18日

原文來自百度。

轉自:http://www.chinacgnews.com/news/?6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