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判决十年不落实 股东利益受损谁来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司法公正。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是重庆市永福实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永福公司”)的股东。2010年11月1日,永福公司股权纠纷案经永川区人民法院判决以后,区领导宁某贤、赵某明以及司法局、信访办、煤管局、维权代表都参加的座谈会上,表示争取在年底召开股东大会,尽快落实判决。不久宁某贤调离永川,以后落实永福公司的判决被搁置。马上10年过去了,法院的生效判决仍未得到落实,几百名股东一直在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诉求。
老子死亡,儿子被违规推上董事长宝座
曾经有568名职工的永福公司原来是重庆市永川县属国有企业,生产优质原煤、洗精煤、焦炭等产品。企业从来没有亏损过。1994年10月,永福煤矿被改制为永福煤焦有限公司。由永川市体改委和国资部门主导进行改制。
永福煤矿的净资产评估为167.49万元,其中92.59万元为国有资产,由企业568名职工认购,作为股份入股参与经营企业。余下74.9万元是企业产权,作为568名国有制职工的安置费量化给职工,每名量化了1100元作为股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合计量化62.48万元,余下12.42万元作为企业集体所有。也就是说,568名国有企业正式职工都成为了企业股东。
可是,当年担任永福煤矿矿长的凌某荣涉嫌弄虚作假,安排了40个亲戚、亲信作为股东代表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在其一手遮天和暗箱操作下,改制后从未召开过全体股东大会,股东的合法权利被无端剥夺。
为了将永福煤矿变成其私有财产,凌某荣处心积虑的用各种手段开除职工股东,不买断工龄,不进行任何补偿净身走人,达到侵占国家分给职工股东的量化股份,说职工股东离开企业或者死亡、退休就没有量化股份了。从永福离开的职工股东不如一个失地农民的待遇,是很悲惨凄凉的,被遗弃的。很多职工股东被开除后弄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