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刑事判决书曝光河南息县公安局长刘洋“买官记”
河南省息县公安局被河南省公安厅列为河南省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在信阳的试点县。
就在8月17日下午,全省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息县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在息县会议中心召开。
根据官方通报,河南省公安厅、信阳市公安局和息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各股所队长以及县局教育整顿办、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全体人员参加了大会。
看到息县公安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出了上述消息,我想起了信阳市公安局前局长李长根的判决书里出现的刘某1、刘某2和刘某3。
李长根的判决书显示,2008至2014年,李长根利用担任信阳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刘某3总计16万元人民币,将刘某3从固始县公安局副局长提拔为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政委、光山县公安局政委、局长,并承诺继续对刘某3在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
我遂在微博上转发了息县公安的微博,加了句评语:
经查:2008至2014年,李长根利用担任信阳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刘某3总计16万元人民币,将刘某3从固始县公安局副局长提拔为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政委、光山县公安局政委、局长,并承诺继续对刘某3在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
不料息县公安局的官方微博遂将我拉黑。微博被粉丝多的用户拉黑后,就被限制了评论。然后我的微博就收到了下面的私信:
微博特意提醒我要与博主们友善互动。我玩微博的时间比微信公号长多了,除了拉黑那些随意辱骂的5毛,我还真不随便拉黑人。
让我不解的是,我也没说什么啊。我仅仅把李长根的判决书内容摘抄一句发出来,有什么问题?如何就惹到了息县公安局?
我也不明白的是,你们买官卖官还说不得?我对此表示不服,我只好私信问息县公安:你们还能要点脸吗?
由于对方设置,你们不能发送消息。很明显,息县公安把我拉黑了。
很快有网友私信我,他也被息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