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兵(筆名「天涯筆客」)

明知通往光明的道路上布滿刀劍風雪,有些人也會選擇無畏逆行!
2025年7月28日,山東曉臨律師事務所律師於凱,向全國人大法工委郵寄了《關於廢除尋釁滋事罪的立法建議》。
於凱提出該《建議》的理由,歸納下來有以下四條:
一、「尋釁滋事罪」罪狀表述的模糊性,嚴重影響了公眾對權利義務的合理預期,損害了刑法的權威和公信力;
二、在當前司法實踐中,尋釁滋事罪的存在,是導致執法機關選擇性執法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處在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模糊地帶的行為,大多被以尋釁滋事罪作為兜底條款進行處罰;
三、尋釁滋事罪規定的模糊性與罪刑法定原則存在巨大衝突,導致該罪在司法實踐中被濫用;
四、尋釁滋事罪在立法和司法解釋上存在缺陷。
針對目前社會反響最大,爭議最多的網路發表失察言論,上訪、申訴、控告等行為被指控尋釁滋事罪的現實,於凱提出批評稱,此舉不僅剝奪了公民的言論自由權,使公權力缺乏監督,更違背了刑法的謙抑性原則。
在《建議》中,於凱律師還提廢除尋釁滋事罪後的處理辦法:,其四種不同形式可分解到故意傷害罪、侮辱罪、搶劫罪、故意損壞財物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來處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行政處罰。

當我看到於凱向全國人大郵寄出該建議的時候,我除了尊敬,對他的行為只有九個字的評論:
於凱律師,你又「任性」了!
於凱「任性」的時候,距離他重新拿到律師執業證,僅僅過去了11天。
「任性」的於凱,是一個有故事的人。
2023年8月,於凱曾聯合蘭慶洲、馬曉臨、於兆燕、張文鵬等五位法律人士,以山東曉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向全國人大法工委上書提出《關於廢除尋釁滋事罪的立法建議》。
因為該建議提及了包括安徽淮南朱玉珍案、吉林洮南黃德義「私造浮橋」案、「上訪媽媽」唐慧案等三個廣受社會公眾關注、爭議的「尋釁滋事」典型案件,於凱受到了一記重鎚。
2024年7月4日,青島市司法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於凱作出「停止執業一年」的處罰。
理由是:「違規炒作案件。」
遺憾的是,一年前的重鎚雖然將於凱敲得頭破血流,卻沒有將他敲醒。
當他重新拿到被律師視為生命的執業證後,又一頭扎進了雖看似通往光明,實則布滿刀劍風雪的漩渦中。
在《建議》,於凱又提出了包括張文鵬、許宗平尋釁滋事案、蘭州周祿寶,景樹仁等人尋釁滋事案,淮南朱玉珍一家滿門尋釁滋事案等三個典型案例。
不知道這一次,於凱會不會因「違規炒作案件」,再次被吊銷律師執業證?
當今的律師圈,泥沙俱下,有膽小如鼠者,也有蠅營狗苟之人!
當然,也不乏於凱這樣的人。
律師們,不妨捫心自問一下,你具備家國情懷的法律理想嗎?你有法律報國的精神準備嗎?
一句話,你是一個真正的律師嗎?
缺乏獨立自主的個性,盲目地服從權威,完全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不敢疑……
這,應該是很多律師的精神現狀吧。
但也正因如此,才凸顯出諸如於凱,徐昕、張新年、周筱贇等情懷律師的重要性和他們的風骨氣節,也以此,他們才贏得世人的敬重。
胸中有情懷,心中有正義,是一種力量。
一種改變時代,推動時代的力量。
我們勇敢的情懷和樸素的正義,也許改變不了現實,但讓我們,至少不會活成自己討厭的人。
祝於凱:好運!
文章來源:維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