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7 10 月

人權律師盧思位出獄後被跟蹤監視

四川成都人權律師盧思位被以涉嫌偷越國(邊)境判刑11個月,於今年8月5日刑滿釋放。獲釋後的盧思位仍無法獲得人身自由,今年國慶中秋期間,回老家探親的思位一直被一輛汽車跟蹤監視。另外,盧思位近日前往成都檢察院和法院就其案件遞交了刑事控告狀和申訴狀,要求依法追究辦案人員的刑事責任,改判自己無罪。

今年中秋節期間,思位回自貢老家看望母親。10月11日,他到自貢與幾個高中同學聚會,遭遇不明身份的車輛跟蹤。本欲在自貢多待兩天,但是同學已感恐懼,思位只好離開,直接回成都。跟蹤車輛一直跟著他的車,直到他上高速後才離開。跟蹤車輛車牌號為川C8Y658。

思位現在被迫過著幾乎與世隔絕的生活,僅與極少數的朋友保持聯繫,生活、身體、精神都處於極度的困境中。但是這樣的狀態似乎仍然未令國保們滿意,他們以各種手段和方式繼續施壓,讓緊張與恐懼的氛圍在思位周圍蔓延,試圖斬斷他與外界的所有關聯。

另外,2025年4月18日,盧思位被成都市成華區法院以涉嫌偷越國(邊)境罪判刑11個月。

2025年10月13日,盧思位就該案向成都檢察院和法院提出刑事控告和申訴,控告辦案人員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要求依法追究承辦人員刑事責任,改判申訴人無罪。

成都市檢察院以最高檢沒有具體規定為由,拒絕接收盧律師的控告材料,連最基本的收取材料憑證都拒絕出具;成都市中級法院程序性的給了盧律師一份回執。

據悉,盧思位律師於2023年7月28日在寮國被捕,關押2個月後被遣返回中國,在新都看守所關押1個月後取保候審獲釋,之後在指定的居所被監視居住,處於有限自由狀態。

2024年7月19日,盧思位被成都警方傳喚,被告知其案件已由成華區公安局移送至成華區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

2024年10月10日下午6點左右,盧思位在家中被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分局警察強行帶走。

同年10月10日19時,經檢察院批准,盧思位被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分局以涉嫌「偷越國境」罪批捕,羈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2025年4月18日,盧思位被控涉嫌偷越國(邊)境案,在成都市成華區法院開庭審理。當日有數十名不明身份人員占坑旁聽,證人被堵在家裡不讓出門,外國使領館人士被拒絕進入法院旁聽。法院當庭作出宣判11個月刑期,並處罰款。盧思位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2025年5月13日律師會見了盧思位,其上訴程序已到成都市中級法院,在徵得盧思位的同意後,家人將判決書完整轉發。關於案件盧思位作出了四點聲明。

另外,家人得知盧思位的身體狀況極差,包括家人買的進口葯不讓送進看守所、無法進行體檢、看守所里伙食太差等等情況。

2025年8月5日盧思位刑滿釋放.

2025年8月7日,盧思位前往醫院體檢,結果顯示促甲狀腺激素超標,意味著他甲狀腺癌複發的可能性增大,原因是他在看守所羈押期間服藥的劑量不夠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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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民生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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