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3 11 月

荷兰回国被捕留学生胡洋案已移交到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113日,本网获悉:荷兰回国被捕留学生胡洋案已移交到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

胡洋妈妈今天通报:“胡洋寻衅滋事罪一案,今天已移交到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期待律师会见胡洋和律师阅卷。”

荷兰留学生胡洋疑因“言论问题”遭中共当局以“寻衅滋事罪”抓捕,办案单位为郑州市二七区公安局,胡洋被关押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目前,胡洋在荷兰留学的学校已经开学,而自2025726日,郑州警方已将胡洋羁押3个多月,已导致胡洋无法按时入学,其在荷兰留学的个人事务皆无法处理,胡洋母亲因此不得不在网上发帖公开呼吁。

据胡洋母亲透露,自胡洋被刑拘以来,律师多次向办案机关提出会见申请,但至今未获批准。家属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包括被指控为政治案件者)在侦查阶段依法享有委托律师并会见律师的权利。其母亲强调,这一法律保障应适用于所有被羁押人员,无论案件性质如何,都不应被剥夺或延迟执行。

对胡洋同学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G3jQ2W5WMAA8xdk-1

 

文章来源:维权网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