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凯律师:就徐欣蕊被关精神病医院8年一案通报:门难进、遭推诿。
2025年11月26日,于凯律师与杨晖律师就徐欣蕊被强制收治一事继续展开调查,先后前往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猛追湾派出所、成都市民政局及成都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进行沟通与举报。然而,执法与民政部门或回避核心问题,或相互推诿,公民依法行使监督与报案权利的道路步履维艰。
一、派出所沟通:以“隐私”为由,回避送治事实
上午,我们首先前往猛追湾派出所。值班室协助联系了同时担任石油社区党委副书记的刘健警官。电话接通后,当表明希望了解2017年石油社区与派出所将徐欣蕊送医一事时,刘警官询问是否有委托。我们表明是依据《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议后,电话随即被挂断。
随后,我们在值班室等待,之后曾洪帆副所长进行了沟通。我们明确提出两个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核心问题:其一,猛追湾派出所是否参与了当年将徐欣蕊送医的行为?其二,在徐欣蕊已基本康复的情况下,派出所能否依据医院“谁送谁接”的要求,协助其出院?曾副所长均以“涉及隐私不便回答”为由拒绝回应。我们向其明确指出,如果当初送治时徐欣蕊并不存在《精神卫生法》所规定的自残或危害他人安全的法定情形,那么相关送治单位的行为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甚至非法拘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