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 8 月

手機監控改電子腳環?辜仲諒聲請變更報到地點 改口「我不去了」

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聲請變更手機拍照上傳報到地點,被高院法官詢問佩戴電子腳環意願,改口「那我不去了」。(記者楊國文攝)

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聲請變更手機拍照上傳報到地點,被高院法官詢問佩戴電子腳環意願,改口「那我不去了」。(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棒協理事長辜仲諒涉嫌背信被台北地院判7年8月徒刑、限制住居等處分,要隨身攜帶手機,每日定時拍照上傳科技監控中心報到,已上訴;辜仲諒以8日起有家庭旅遊、高爾夫活動和少棒比賽為由聲請變更報到地點、限制住居地點,高院今開庭,法官質疑都是私人活動,反問是否接受「佩戴電子腳環」科技監控?他不加思索答稱「那我就不參加活動」;高院最快今天裁定。

辜仲諒庭訊後離去時,被媒體追問「擔不擔心佩戴電子腳環」?辜放慢腳步說「我不擔心,因為有手機(指個案手機定時報到)」,即坐車離去。

高院今上午臨時召開訊問庭,傳訊辜仲諒、同案被告、時任中信銀資深副總經理張明田調查辜2人聲請變更個案手機報到地點等事宜,法官花大多數時牌訊問辜聲請事由。

辜和律師指出,7月有3項活動,包括8日家族到南投旅遊、19日有高爾夫球活動,及24和25日在台南參加世界盃U12少棒比賽,有必要聲請變更個案手機報到地點,另也聲請將北市中山北路6段的戶籍地變更到目前中山北路7段的住居所。

高院法官訊問,相關活動是否都是私人活動,有何非去不可的理由?辜表示,高爾夫球活動已舉辦多年,這次是以個人名義參賽,且很早就報名,U12棒球活動是因為他是棒協理事長,前往參加晚宴、開幕。

高檢署認為,辜仲諒公司活動頻繁,並欲參加少棒活動,建議高院考慮有無佩戴電子腳環的必要。

法官認為,辜仲諒說的都是私人活動,佩戴電子腳環監控其行蹤最方便,也不影響外觀。

對此,辜仲諒立即答稱「若必須佩戴電子腳環才能參加相關活動,那我就不參加了,因為活動有太多外賓,帶著電子腳環不方便」。辜的律師葉建廷建議,可以增加保證金的方式,由於相關活動都在台灣境內,並無疑慮。

辜仲諒被控與時任中信銀資深副總經理張明田等人,涉嫌以「低價高買」手法,購買澄清湖大樓,使中信銀承受1億元價差損失,台北地院今年5月依違反銀行法背信罪,判辜7年8月,張明田8年。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