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館陳姓店長涉嫌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被判決無罪定讞後,要求遮蔽判決書姓名,被橋頭地院駁回。(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某養生館陳姓店長,替女顧客按摩,涉嫌故意碰觸胸部等處,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經法院判決無罪定讞後,因判決書羅列姓名,影響其名譽和工作,聲請遮蔽判決書姓名,被橋頭地院判決駁回。
據了解,2020年10月4日晚上,被告陳員在店內女顧客按摩,涉嫌刻意碰觸臀部、胸部等處,被橋頭地檢署依涉嫌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地院承辦法官開庭後,認定罪證不足,檢方並未上訴,全案無罪落幕。
陳男指出,他雖被判決無罪確定後,但因判決書羅列其姓名,嚴重影響他的名譽和生活困擾,甚至很難找到工作,要求遮隱姓名等資訊。
橋頭地院調查,依據法院組織法規定,各級法院及分院應定期出版公報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開裁判書。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前項公開,除自然人姓名外,不含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及其他足以識別的個資。
因此,裁判書應以適度公開為原則,以調和人民知的權利與資訊隱私權的衝突,判決駁回,陳男仍可上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