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婦提供名下共3個金融帳戶給詐團,致1名被害人被騙走10萬元,法官審酌蘇婦已賠償被害人損失,判她緩刑2年。(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蘇姓婦人提供自己名下共3個金融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成為非法資金洗錢工具,導致1名被害人被騙走10萬元。基隆地院審理時,蘇婦坦承犯行,已賠償被害人10萬損失;法官審酌蘇婦坦承犯行,並已賠償被害人,犯後態度良好,依洗錢防製法判蘇婦拘役50天,緩刑2年。
蘇姓婦人被控於2023年11月間,以通訊軟體MESSENGER與暱稱「張郁昕」的男子,及以通訊軟體LINE與暱稱「kylie.瑄」連絡後,提供她名下3個金融帳戶給「kylie.瑄」使用。
蘇婦提供3個帳戶後,詐團假冒被害人小孩需錢孔急,致被害人信以為真,匯10萬元積蓄至蘇婦的戶頭,被害人察覺有異,驚覺被騙後報案;警方獲報通知蘇婦到案後,將蘇婦依洗錢防製法函送法辦;檢方認定,蘇婦提供名下3個帳戶供詐團使用,作為洗錢管道,已讓非法資金層層分流逃避追查,將蘇婦依涉犯洗錢防製法罪嫌起訴。
法官審理時,蘇婦坦承犯行,並賠償被害人被騙走的10萬元款項;法官審酌蘇婦坦承犯行,已與被害人成立調解,犯後態度良好,依洗錢防製法判處蘇婦拘役50天,得易科5萬元罰金,緩刑2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